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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6-998216 主题分类: 政策找企业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6-16 14:38
名 称: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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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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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农种〔20229号)关于支持品种推广后补助的相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25年云南省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各州(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主体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 0871-63116835

省财政厅    李艳芳 0871-63644045

附件:2025年云南省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25530


附件

2025年云南省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农种〔20229号)关于支持品种推广后补助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品种

省内自主选育的农作物品种。

二、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突破性新品种。对优质稻、小麦、油菜、咖啡、月季、三七、红花(中药材)突破性品种实施推广后补助,遴选5个,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二)优良大品种。对推广面积大、经济效益显著的优质稻、马铃薯、小麦、蚕豆、油菜、甘蔗、咖啡、月季、三七、红花(中药材)优良大品种实施推广后补助,遴选10个,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品种独立选育完成人或第一选育完成人,3年内在信用、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纳税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品种须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审定、登记或鉴定(认定)证书,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突破性新品种推广后补助的品种,须是2019年以来通过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审定、登记或鉴定(认定)的品种,在品质、产量、抗性、生育期、适应性、观赏性或特殊用途等方面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技术水平,2022—2024年推广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优质稻每年不少于2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8万亩;小麦每年不少于1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5万亩;油菜每年不少于10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40万亩;咖啡、三七、红花每年推广面积不少于1000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5000亩;月季每年交易量不少于5万枝,且累计推广交易量不少于100万枝。

(四)申报优良大品种推广后补助的品种,应在品种推广面积、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表现,2022—2024年每年推广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优质稻每年不少于3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10万亩;马铃薯每年不少于15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50万亩;小麦每年不少于7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23万亩;油菜每年不少于10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40万亩;咖啡、三七、红花每年不少于1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3万亩;甘蔗每年不少于5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18万亩;蚕豆每年不少于3万亩,且累计推广面积不少于12万亩;月季每年交易量不少于50万枝,且累计推广交易量不少于300万枝。

(五)品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未出现过严重缺陷,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

(六)每个单位每一种作物最多只能申报2个品种,且同一品种不能同时申请两类补助。对以往年度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推广后补助奖补的品种不得再次申报。

(七)从省外购买的品种、外资企业或国外代理企业在国内申请保护的新品种均不得参与申报。

四、项目申报、评审与资金下达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请于2025620日前登陆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s://czt.yn.gov.cn/ygyc/#/home)自愿进行申报。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农作物突破性新品种、优良大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23),并按照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均采用原件PDF扫描件形式上传。同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邮寄至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邮箱:ynzyglc@163.com),向省财政厅提交PDF版(发送至Liyf1829@163.com,标题标注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主体应如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材料,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及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填报内容一致。

(二)县级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商有关部门对申报主体及其法人202211日以来在社会信用、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纳税、涉黑涉恶、诉讼等方面进行核查,申报主体存在以上方面不良记录且未整改的,取消申报资格;已整改的,须由申报主体提供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整改完成证明材料。会同财政部门于2025630日前完成审核,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提交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品种推荐上报各州(市)农业农村部门。

(三)州(市)级审核。州(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县级审核通过后于2025710日前,对企业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资料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同步在线审核。

(四)省级审核。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围绕推广面积、适宜区域、产量、品质、抗性、效益、获奖情况等方面对申报品种进行评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奖补名额择优确定奖补对象。于2025810日前将项目初核情况提交省财政厅。为加快资金拨付下达,对超过时限未提交省财政厅复核的,省财政厅不予受理。省财政厅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于2025910日前对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反馈复核意见,由省农业农村厅按规定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支持。

(五)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请拨函,其中,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省财政厅根据资金请拨函将补助资金下达至省农业农村厅,再由省农业农村厅直接拨付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属于事业单位的,由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资金请拨函拨付下达。

五、附则

本申报指南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1.云南省农作物突破性新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2.云南省农作物优良大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3.填表说明

4.云南省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