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昆明市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审定结果公示
2025年6月昆明市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
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审定结果公示
为确保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约联网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46号)、《关于开展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昆医险通﹝2020﹞37号)的规定,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申请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工作,并经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备案,为做好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工作,现将审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 医保协议省市互认管理情况
2025年6月盘龙区共有2家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省市互认。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经办科室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省市互认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进行了材料审核,经盘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共有2家医疗机构通过审定(详见附件)。
二、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共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及窗口服务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
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63167851
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窗口服务科65650391
盘龙区医疗保障局63154462
附件:2025年6月昆明市盘龙区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省市互认结果公示表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2025年6月昆明市盘龙区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省市互认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