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盘人社处告字〔2024〕第11号)行政文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4 10:57
字号:[
大
中
小
]
闫春均:
我局在查处你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一案中,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根据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盘人社处告字〔2024〕第1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联系电话:0871-65629537。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