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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7-10051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7-15 15:30
名 称: 盘龙区民政局 关于调整2025年盘龙区城市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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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民政局 关于调整2025年盘龙区城市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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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民政局

关于调整2025年盘龙区城市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40号),明确了2025年省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指导标准。按照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 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昆民发〔2025〕5号),调整盘龙区 2025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及执行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5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提高到 744//月。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 基本生活标准。2025年,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提高到 968//月。

2. 照料护理补贴标准2025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调整提高如下: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调整提高到1035//月、二档调整提高到 518//月、三档调整提高到 311//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调整提高到 187//月、二档调整提高到 109//月、三档调整提高到 62//月。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从202571日起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

                     202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