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盘龙区“十五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研究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盘龙区“十五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盘龙区农业农村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盘龙区“十五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盘龙区“十五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
三、主要内容
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我单位开展盘龙区“十五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主要工作内容:总结评估盘龙区“十四五”期间乡村发展情况、取得成就和存在问题,分析盘龙区“十五五”期间乡村发展优势条件、面临困难和问题,立足盘龙区乡村资源禀赋、特色优势,提出盘龙区“十五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2035年全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远景目标。
四、承接标准
(一)承接主体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二)具有履行本公告主要工作内容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须按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须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六、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且预计费用低于采购限额,按照《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报名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5日。
(二)提交资料要求: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3.执业许可及资质证明材料;
4.课题研究方案;
5.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
6.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社会中介机构按提交资料要求,将盖公章签字的原件PDF电子版于2025年7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plqnljbgs@163.com)。逾期未报送到指定邮箱的,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作废。我局将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从报名中介机构中选取参与的中介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63131428)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