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滨江俊园(昆明纺织厂异地安置回迁房)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2 10:28
字号:[
大
中
小
]
广大购房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昆明市盘龙区滨江俊园(昆明纺织厂异地安置回迁房)项目现已符合不动产登记的条件,针对已通过盘龙区人民政府回迁名单审核的回迁房业主,可向属地登记机构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办证地点:北京路501号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三桥)
联系方式:0871-63921119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