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盘龙区2025年度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公示
关于开展盘龙区2025年度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购买服务公示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及《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盘龙区2025年度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三、主要内容
开展盘龙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2024年预算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审核工作;
2.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包括PPP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3.2025年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4.2025年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季度审核工作;
5.2026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及日常追加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6.2026年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7.区级绩效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8.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整理工作;
9.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预算资金及来源
项目预算资金:控制在380,000元内;资金来源: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经费。
五、承接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主体;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备资质、具有开展绩效评价服务能力的单位;
4.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履约记录。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本次采购金额低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按《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执行购买服务。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经费从2025年及2026年区财政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中申报。
九、工作要求
本次购买服务,确定成交单位后,须签订服务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社会中介机构于2025年7月31日12:00前将参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方案报区财政局(昆明市五华区珠玑街75号盘龙区财政局404室),将从报名中介机构中选取2家参与此次盘龙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朱老师 左老师 0871-63100133)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