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招聘工作购买服务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招聘工作购买服务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外部董事工作进行委托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盘龙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招聘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拟聘用对象
拟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负责盘龙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招聘工作。
(二)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开展背景调查与合规审查、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等,并按保密要求整理备查台账资料。
(三)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设计并实施科学、严谨、公平的外部董事候选人评估体系与流程,形成客观、公正、详实的候选人评估报告,重点分析其专业优势、履职匹配度、独立性、风险点等,提供精准的人岗匹配建议。
2.服务目标: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采购方关于信息保密的要求,对接触到的所有企业信息、候选人信息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整个服务过程须严格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本项目接受分所的投标申请(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但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本次投标,且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具备与本服务有关事项所需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三、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按照《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四、评标办法
在满足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
五、报名要求
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第三方于2025年8月7日17点前将服务资质、服务方案、报价(根据自身情况在本项目预算金额内按单宗价格进行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业绩及案例、授权书等全部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再加盖公章(文件份数为1份),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珠玑街75号5楼507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朱老师 0871-63197081)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