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中期评估服务的采购公告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中期评估服务的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升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质量,盘龙区民政局拟采购第三方机构对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中期评估;
2. 项目预算:4000元(最高限价,超过此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人员资质证书、类似项目经验证明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项目目标完成进度、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服务质量与效果等。
2.评估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查资金使用明细、财务凭证等资料。
3.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4.出具详细、客观、专业的中期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评估背景、评估方法、评估结果、问题分析、建议等方面。
(二)服务要求
1.评估机构应组建专业的评估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社会工作、儿童保护、项目评估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在评估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确保评估数据真实可靠,评估过程公正透明。
3.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评估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估任务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
四、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比选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 报名阶段: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2日,将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等)送达盘龙区民政局(白云路327号B座3楼)
2. 评审阶段:盘龙区民政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业绩、报价、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3. 成交确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与盘龙区民政局签订服务合同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 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盘龙区民政局所有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5621781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