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关于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86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盘龙区关于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86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昆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昆办通〔2024〕33号)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按要求完成了第86项任务(具体内容为绿色低碳发展尚有较大差距。)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绿色低碳发展尚有较大差距。昆明市推进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发展等工作还有不少差距,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关系不够到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任务艰巨。昆明市现阶段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石油等化石燃料为主,太阳能光伏发电、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可开发资源总量不高、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依然较高。“六大高耗能”产业企业占比接近50%,一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节水型企业建设等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绿色化转型发展自主性、积极性不高。“两高”行业的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列入全省“两高”项目问题企业清单的47户企业中仍有18户未完成整改。
二、整改目标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抓实问题整改,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三、整改措施
1.根据市级出台的碳达峰碳中和及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我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根据市级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要求,加大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新能源开发项目。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严格落实《昆明市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将低于国家基准水平及全行业标杆水平产能比例不足30%的行业纳入改造计划,到2025年底全区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稳步退出、基本清零。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鼓励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市组织的节能诊断,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5.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企业节水增效。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水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6.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把节能审查准入关,新建“两高”项目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开展能源消费等量减量替代。2025年底前完成列入全省“两高”项目问题企业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有关县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按程序推动整改完成企业复工复产,无法整改的坚决退出。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措施1:根据市级出台的碳达峰碳中和及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我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区发展改革局牵头)
完成情况:根据市级出台的碳达峰碳中和及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精神,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结合盘龙区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区双碳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按上级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盘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依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合做好审查工作。2025年4月6日,《昆明市盘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已完成入库备案工作。
盘龙区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严格落实《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2025年林草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截止2025年8月,已完成2.469万亩绿化造林。
措施2:根据市级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要求,加大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新能源开发项目。(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科工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太阳能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的立项备案,2024以来共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63个,总投资3.32亿元,其中2025年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18个,总投资11817万元。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的问题和困难,力促项目顺利建设投产。目前我区重点项目为云南丙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盘龙区松华街道、滇源街道、阿子营街道等涉农街道在部分村民自有建筑屋顶上安装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顺利,截止2025年8月完成投资45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869万元。经统计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共计已有10家单位完成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分别为区行政中心、阿子营、滇源、松华街道办事处、盘龙小学人东、龙德、龙宸校区、云波小学、明通小学丰源、白沙校区,安装面积为11514.85平方米,装机容量为2455.3千瓦。
区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帮助企业做好风力发电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着力解决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力争使项目顺利申报,列入省、市计划盘子。
措施3:严格落实《昆明市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将低于国家基准水平及全行业标杆水平产能比例不足30%的行业纳入改造计划,到2025年底全区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稳步退出、基本清零。(区科工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完成情况:一是不折不扣抓好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确保进行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继续保持与统计部门的密切沟通,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企业能耗变动情况,做好节能降耗指标运行监测,确保年度节能目标的完成。三是重点抓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清洁生产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目前昆明醋酸纤维公司在现址实施锅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已稳步推进,预计2025年年底改造完成,预计能耗降低15%以上,碳排放量减少20%以上。四是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节能监察,系统中随机抽取2家工业企业开展现场检查。五是持续做好全区落后产能、重点工业行业淘汰类限制类产能摸底排查及淘汰工作。
措施4:鼓励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市组织的节能诊断,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区科工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配合)
完成情况:按照省、市工信部门的统一布置,继续做好区域范围内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鼓励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节能诊断。区科工信局通过走访辖区20多家规上工业企业的过程中广泛宣传清洁生产的理念和审核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企业的认识和参与度。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供保障。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4〕79号)精神,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昆明跃高工贸有限公司被纳入云南省2024年度第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截至目前,两个公司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令 第38号)要求,按程序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我局已组织专家完成验收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措施5: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企业节水增效。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水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区水务(滇管)局牵头,区科工信局配合)
完成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工业企业节水载体建设,对标行业评价标准,开展节水能力提升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辖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水量平衡测试工作,不断提升用水效率。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大力推行节水型企业建设,使辖区水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由于我区工业企业较少,且用水效率较高,2021年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因此近年来均保持稳定达标。2024全区用水总量为3072.23万立方米,控制在0.4亿立方米目标以内;全区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约2.54立方米/万元,控制在12立方米目标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8.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约2.02立方米/万元,控制在11立方米目标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9.9%。三是昆明通用水务、醋酸纤维、奥斯迪三家企业均按照《云南省工业企业节约用水能力提升建设指南》要求完成节约用水能力提升建设。
措施6: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把节能审查准入关,新建“两高”项目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开展能源消费等量减量替代。2025年底前完成列入全省“两高”项目问题企业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有关县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按程序推动整改完成企业复工复产,无法整改的坚决退出。(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配合)
完成情况:加强节能审查工作,对涉及的两高项目不予审查。从源头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建立节能审查月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全面排查梳理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依法依规加快“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督促列入省级问题清单企业加快整改,按程序推动整改完成企业复工复产。经认真梳理排查,目前我区没有的“两高”项目(含存量、在建、拟建项目)。
五、现场复核情况
经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及查阅台账,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六、自查自验情况
我区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整改目标已达到,问题已得到解决,同意通过验收。
七、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区将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大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新能源开发项目。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盘龙实践,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