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任务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9月2日
反馈(投诉)问题 | 任务3: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全面落实到位 |
整改目标 | 及时排查梳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整改措施 | (一)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盘龙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切实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综合目标绩效考评范围,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抓起,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整改,一项任务一项任务抓落实。 (三)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问题清单,梳理行业生态环境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盘龙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责任,督促各部门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树牢大局观念,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凝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列入目标考核,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二)盘龙区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时,无论是交办问题还是反馈问题,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以坚定的政治态度扛牢督察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压实督察问题整改责任。针对历年督察问题,均制定印发整改实施方案;限期整改的交办问题均按照要求制定了“一件一方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区环督办每月对各级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及反馈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区级分管领导每月不定次组织区政府目督办、各责任单位召开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督察问题整改进展,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2024年截至目前已召开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36次,发出督办提醒通知10次。为有效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盘龙区制定印发了《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考核实施办法》,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重点考核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落实、确保验收销号、消除生态环境隐患。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区环督办不定期对整改问题整改现场进行抽查复查,防止问题反弹,确保督察整改成效。 (三)盘龙区于2024年3月,针对历年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组织各部门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梳理行业生态环境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为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8月针对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办结交办件申请市级验收前,区政府目督办对整改现场再次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高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
自查自验情况 | 2024年11月16日,盘龙区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刘永安,0871-63175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