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任务6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9月2日
反馈(投诉)问题 | 任务65: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规范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监督管理工作。 |
整改措施 | (一)对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工作,规范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管理。 (二)严格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及换发,加大对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经营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昆明市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完成盘龙区11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目前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已完成评估整改。 (二)盘龙区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共6家企业,年核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规模91600吨,发证项目均为收集、贮存。2024年1—7月实际收集量约为7069.94吨(其中1家企业关闭搬离,1家企业未开展过业务,1家企业2024年8月才开始营业)。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加大对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对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执法大队2024年出动人员42人次,车辆15车次,每个季度对盘龙区辖区内的4家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
自查自验情况 | 2024年10月3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会同区科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组织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刘永安,0871-63175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