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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9-10219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22 14:55
名 称: 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任务8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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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任务8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9-2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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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9月2日        

反馈(投诉)问题

任务83: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需持续加强

整改目标

工业企业废气管理更加规范,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大幅下降,施工工地、物料堆场扬尘有效管控,PM2.5控制在市级下达目标以内。

整改措施

(一)适时开展工业企业废气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废气排放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加强物料堆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防”措施。

(二)适时开展施工工地专项整治,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交通领域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八必须、五不准”,降低施工扬尘污染。

(三)加强道路扬尘管控,落实道路保洁制度,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防止“滴、洒、泼、漏”污染道路。

(四)加强收储地块、拆迁工地扬尘管理,落实裸土覆盖、植被绿化等扬尘管控措施。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气巡查检查,全面排查辖区内废气排放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相关要求,加强物料堆场管理,采取有效覆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粉尘污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抽查检查。成效:在区级大气污染预警期间,全年共抽查15家企业(包括汽修行业、加油站、家具厂),发现问题已现场要求进行整改。对辖区23家车辆检测站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已处罚3家。对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每季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对照企业的自行监测报告数据来看,全区未发现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现象,有效控制工业企业大气排放污染。

(二)一是开展扬尘工作联合验收。对辖区在建建筑工地土方开挖前进行施工扬尘管控工作进行专项督察验收,促使全区逐步形成环保、住建、城管、属地街道办等多部门与建筑工地进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逐渐形成执法、处罚联动的监管合力。今年已完成工地扬尘联合督查验收3次。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工地进行全程管控。针对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物料及裸露土覆盖不及时,建筑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通过现场下达限期整改,进一步压实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成效:截止目前为止,盘龙区正在施工工地较少,通过上述工作措施及管理,盘龙辖区内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交通领域施工工地落实“八必须、五不准”,降低施工扬尘污染,有效降低施工扬尘污染。

(三)按照作业标准要求每天进行三次普扫,全日巡回保洁工作。每天出动作业车辆对辖区路段进行巡回洒水降尘,作业频次每天不低于4次。成效: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督促环卫保洁公司加强辖区内的车站码头、广场公园、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轨道交通站周边及铁路沿线的清扫保洁工作,建立清扫保洁制度,配备清扫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并加大巡查力度,对存在的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进行突击清理。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道路积尘污染,提升道路洁净度。

(四)一是按照“谁负责储备地块管理、谁管控扬尘”的原则,做好暂不供应储备地块的扬尘管控管理工作。成效:做好施工现场防尘降尘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对现场未施工区域的裸土进行全方位的覆盖,对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安排人员按时清洁打扫,定时高频次的开启喷淋、雾炮等降尘系统。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地块内裸露表土要临时绿化、进行覆盖、撒播草种,及时处置扬尘污染”的要求,对短期(1-3个月)施工裸地及裸露土地采取苫盖、移动雾炮、喷淋洒水等方式抑制扬尘,3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草皮等进行绿化;1年以上且无动工建设计划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树木等建成临时绿地,实现100%推进闲置用地扬尘治理。二是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尘整治管理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强收储地块、拆迁工地扬尘管理,落实裸土覆盖、植被绿化等扬尘管控和拆迁项目施工建筑工地源头监管。成效:加强拆迁项目施工建筑工地源头监管,全区拆迁施工建筑工地均设置了雾炮喷淋降尘系统,工地现场安装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地现场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扬尘监控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在“春节”、“五一”假期期间,下发《关于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拆迁工地安全管理暨大气污染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拆迁工地安全管理暨大气污染工作的通知》,督促各街道办事处落实拆除工地扬尘治理督察检查,按照“谁负责储备地块管理、谁管控扬尘”的原则,做好扬尘管控管理工作。为了加强对“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83项任务”整改的落实到位,我局于2024731日对辖区各街道办事处下发《关于报送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整改目标任务,认真排查落实整治收储地块、拆迁工地的扬尘管控措施。并要求施工企业对地块内裸露表土要做临时绿化、进行覆盖、撒播草种,及时处置扬尘污染。三是积极配合全区开展扬尘治理联合验收,促进全区逐步形成环保、住建、城管、城改、属地办事处等多部门与施工建筑工地进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成效:在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对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工地进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防治工作不到位的工地,及时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扬尘治理工作不主动、不落实的建筑工地,联合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进行联动执法,现场处罚,逐渐形成执法、处罚联动的监管合力。今年我局对昆纺二期和麦溪村2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存在砂土和裸土未按要求进行覆盖或绿化、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风险问题,下发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负责单位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完毕。配合全区开展扬尘治理联合验收,对金刀营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任期营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工作督查,完成工地联合督查3次,完成验收项目2个。

自查自验情况

2024103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改局组织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刘永安0871-6317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