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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9-10219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22 15:25
名 称: 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D53010020230814080投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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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D53010020230814080投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9-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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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5630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53010020230814080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丰源路清水木华小区,水晶园一栋业主私自占用小区绿地建设房子,没有相关审批、规划。

核实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2023815日,由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龙泉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核实。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水晶园一栋业主私自占用小区绿地建设房子,没有相关审批、规划问题属实。

清水木华小区水晶园1a号业主文某,已于2023726日去世。经电话询问亲属,院内建筑于2010年左右建设,表示当时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因现在北京需9月初回昆后才能提供相关材料。其还表示因债权债务问题,该房屋已被五华区人民法院查封,近期可能会通过工商银行公开拍卖。在被五华区人民法院查封前,已将该房出租给现居住人李某使用。

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对清水木华小区水晶园1a号房产信息进行查询,其证载面积为371.42平方米,共3层。自20171月至202212月,已被五华区人民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盘龙区人民法院分别查封。该小区建成于2004年,因时间较早城建档案馆未查询到该小区竣工验收图纸。鉴于当事人提出有相关手续的问题,为确保当事人申辩、举证的权利,建议待当事人返昆后,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再明确其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行为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清水木华小区水晶园1a号花园内,有一栋两层砖混钢架建筑,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占用绿地疑似违法建筑。

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3929日,盘龙区城市管理局组织进行了现场复查。

(一)已函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清水木华小区水晶园1a号房屋产权进行行政限制。

(二)已函告五华区人民法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盘龙区人民法院,该房屋存在疑似违法建筑,如进行拍卖需告知受买人相关情况,需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后才能过户。其中,盘龙区人民法院接收了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告知函。五华区人民法院表示该案件已转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查处,未接收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告知函。盘龙区城市管理局通过EMS邮寄方式,将告知函邮寄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601517619@qq.com。联系人电话:0871-63384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