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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09-10224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24 13:32
名 称: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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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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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事项清单》(昆财非税20181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质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需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202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服务”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服务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E0107 仲裁法律服务

E0110 其他法律服务

、项目内容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预算

以不高于24.23万元支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法律服务”项目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所需资金从云南省财政厅下达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补助资金经费中列支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法律规定的能从事法律服务的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期限

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承接主体选择方式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询价+谈判的方式来确定2个承接主体。

九、公示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凡有意参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925日至2025930日,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相关资质和业绩、团队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报价等)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我单位指定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405),逾期提交视为报价无效

3.对本次询价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李玉梅,联系电话:0871-63135933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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