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任务3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9月29日
反馈(投诉)问题 | 任务37: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底数不清 |
整改目标 | 全面摸清底数,形成盘龙区历史遗留矿山清单,完善“一矿一策”生态修复方案。 |
整改措施 | 1.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排查,全面摸清全区历史遗留矿山底数及生态修复情况,形成历史遗留矿山清单。 2.组织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云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和“部分磷矿矿山未开展生态修复”等两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梳理形成未完成治理矿山问题清单。 3.针对未完成治理矿山,按照“自然修复为主、适当工程修复”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修复方式,进一步修改完善“一矿一策”生态修复方案,按修复方案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4.加强生态修复过程管控,确保生态修复质量;加强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修复后的管护工作,及时更换和补种枯死的植被,巩固修复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生态问题。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经核查,目前盘龙区共有48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其中29个涉及此次验收销号工作,由政府承担修复责任,其余19个前期已修复完成不涉及验收销号)。区政府已按要求完成29个政府承担治理责任图斑数据的整理,汇总形成盘龙区历史遗留矿山清单。 (2)盘龙区已于2009年关停辖区全部露天矿山(均为采石场),关停后未设立过新的矿业权,目前仅存4家在办理过期延续的地热矿,故不涉及磷矿矿山修复事项。在市局下发的161座未治理矿山清单以及昆明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中,均不涉及盘龙区,因此盘龙区并不涉及该项任务。 (3)盘龙区已于2023年完成“一矿一策”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辖区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已修复完成,自然修复图斑取得专家现场评估通过的意见,转型利用图斑已收集完成证明材料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后续配合补充上传资料。 (4)目前盘龙区已统筹相关街道部门加强对历史遗留矿山的巡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出现新的生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