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昆明市盘龙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30 16:05
字号:[
大
中
小
]
一、 废止的过程
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区民政局就废止《昆明市盘龙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开展了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按程序报请盘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公布施行。
二、 废止的主要原因
为规范昆明市各县(市)区临时救助标准及办理程序,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昆明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昆明市各县(市)区临时救助工作自2024年5月8日起,统一按照《昆明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执行,实行市级统筹。因《昆明市盘龙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出台时间较早,经评估,与现行政策不一致,且该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已无保留的必要,故废止《昆明市盘龙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三、 废止后的管理依据
《昆明市盘龙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废止后,盘龙区临时救助工作按照《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昆民规〔2024〕1号)执行。
相关解读: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昆明市盘龙区临时救助实施 细则(试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