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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10-10301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4 09:5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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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发布时间:2025-10-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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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经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分局的通知》(昆编〔2020〕23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垂直管理,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派出部门。

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2.拟定全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3.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等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对环境有影响评价制度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7.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

8.负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9.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管理科、污控科、政宣科、督查办、办公室、业务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3.昆明市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四、2024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化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及盘龙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推进“幸福盘龙”建设首要任务,以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扶企工作导向,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盘龙样板”,全面推进绿色低碳美丽盘龙建设。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契机,传递全面从严治党信号,消除模糊认识,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二是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开展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党课讲授活动7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级培训教育360人次。三是扎实推进党支部常态化工作落实。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今年预备党员转正1名,研究确定发展对象2名,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名,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每月更新完善云岭先锋台账,年度达标进度100%。四是提高人才素质,抓好人才专业培训。抓好干部外派锻炼、上岗培训、专业培训等方式的培训。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把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作为关系全局和长远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培训20余次,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队伍的法律认识和业务素质。同时,每年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环保系统的各种业务培训。通过培养人才,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塑造一支思想解放、有开拓精神、有创新意识的环保队伍。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是夯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盘龙行动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集体领导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责任,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党组成员“不缩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0余项,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议题7次,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细化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开展廉政谈话50人次。

二是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盘龙行动工作,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深化“阳光监督员”制度,选取2名企业代表作为“阳光监督员”,充分发挥社情民意“直通车”作用。扎实推进政治监督“护航行动”。聚焦问题,突出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三是紧抓正风肃纪廉政教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生态环境系统违规违纪通报等20余次,开展身边案例警示教育1次,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学习教育1次,集体廉政谈话3次。

四是研究制定《集中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机关建设“惠民行动”工作方案》,围绕群众信访投诉举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环评审批及行政许可、环境执法等领域明确整治工作重点。截止目前,未发现打着环保旗号搞一刀切的问题。

五是强化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责任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抓严抓实重点群体、重要节点、重要教育活动等管理责任,加强线上、线下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每季度一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全年意识形态领域未发生问题。

(三)聚焦问题,突出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截至目前,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盘龙区交办投诉问题31批次168件,累计办结168件,办结率100%,已完成市级验收168件。涉及盘龙区的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有25项,已完成21项,达到时序进度4项(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件涉及盘龙区共120件,已报办结118件,118件中完成区级自查自验114件,4件正准备开展区级自查自验,剩余2件为限期整改件,达时序整改中。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投诉件涉及盘龙区145件,已办结125件,未办结20件,办结率86.2%。

(四)统筹治理,持续推进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水质监测、调度和预警通报。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全年开展水质监测800余次。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确认入河排污口270个,溯源完成率100%,需整治入河排污口13个,已完成,9个,未完成整治的4个重点排口均已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积极推进整治工作。截止11月,地表水质达标率100%。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体率为100%,劣V类水体为例为0,均达到考核目标。

二是积极推进盘龙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对接,多渠道获取待开发地块信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污染地块、疑似污染、优先监管地块监督管理。迎接生态环境部、省厅、市局赴现场开展调研帮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强化7个过节地下水考核点监督管理,完成季度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巡查监测,完成茨坝机床厂点位水质异常超标情况处置。

三是制定下发《2024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目标任务》《2024年盘龙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周报机制,推进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常态化、制度化,发出空气质量黄色预警4次,截止2024年11月30日,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195天,良139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99.7%,综合污染指数2.65。

四是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印发《盘龙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召开2次推进会,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指导383家产废企业完成云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注册申报登记工作,完成对盘龙区11家企业规范化评估。定期对试点企业运行和服务进行现场检查评估,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在危废收集、贮存、转移等过程的监管,确保试点企业服务区域内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率达到90%以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 2024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 2024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表。

本单位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710,24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40,632.46元,占总收入的78.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69,608.32元,占总收入的21.7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18,902.48元,下降12.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79,807.97元,下降9.8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39,094.51元,下降21.0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出一人,且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295,098.08元。其中:基本支出9,390,767.27元,占总支出的70.63%;项目支出3,904,330.81元,占总支出的29.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79,540.73元,下降14.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0,453.41元,下降12.98%;项目支出减少779,087.32元,下降16.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出一人,且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90,767.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88,354.68元,占基本支出的90.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2,412.59元,占基本支出的9.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4,330.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项目经费5,286,200.4元,主要用于完成我单位办公用房租赁费、餐饮服务经费、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考核经费、农村集镇污水处理站检测经费、盘龙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经费项目。

盘龙区近零碳社区试点示范项目经费1,995,700元,主要用于创建盘龙区“近零碳社区”试点示范工作。

昆明市盘龙区云师大实验中学盘龙学校无废学校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经费1,995,500元,主要用于完成盘龙区云师大实验中学盘龙学校“无废学校”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无废社区示范项目经费1,99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盘龙区东华街道“无废社区”示范工作。

环境保护监察监测项目经费507,965.19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各项执法工作;监测站完成各项监测工作;局机关业务科室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4年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应急性监测及执法项目经费41,9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盘龙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昆明市盘龙区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40,632.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77%。与上年相比减少1,079,807.97元,下降9.80%,完成年初预算的84.92%。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1,82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完成年初预算的65.59%。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以及为我单位退休职工缴纳职业年金记实;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2,62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完成年初预算的76.91%。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重特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2人,有退休人员及新增人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577,33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3%,完成年初预算的90.11%。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职工工资、奖金、补贴等,保障我单位日常运行,以及我单位为保证日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所需要的项目经费开支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8,8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完成年初预算的77.15%。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减少2人,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91.40元,决算为49,24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74.93元,增长19.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91.40元,决算为49,247.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74.93元,增长1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91.40元,支出决算为49,24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74.93元,增长19.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91.40元,决算为49,24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74.93元,增长1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公务用车油费,上一次采购为2018年,故本年度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271.69元,比上年减少89,619.57元,下降10.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日常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资产总额169,609,051.37元,其中,流动资产98,864,539.07元,固定资产4,809,556.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2,067,471.28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3,867,485.0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40,345.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47.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47.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280111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汇总2024年度决算表2025101710121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