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聚力盘龙”盘龙区志愿服务体系提升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社会工作部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盘龙区委社会工作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聚力盘龙”盘龙区志愿服务体系提升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聚力盘龙”盘龙区志愿服务体系提升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社会工作部
三、主要内容
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协助我单位开展“聚力盘龙”盘龙区志愿服务体系提升项目相关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随着社会服务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和精细化,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与社区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项目立足于提升全区志愿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项目化、常态化发展,重点围绕“提升认知、规范队伍、创新激励、打造品牌”四大方向展开,具体包括以下五方面工作:
1.志愿服务队伍摸底与建档:印发《盘龙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实施通知》,向全区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收集已有志愿服务队伍基本情况,制定队伍信息收集模板(明确“队伍名称、负责人、成员规模、服务领域、活动频次、主要开展活动内容”等核心信息),汇总归入档案库实现“一队一档”动态管理,第一个月完成收集,第二个月完成汇总归档。
2.团队负责人能力提升计划:通过问卷和访谈收集培训需求并定制课程(含志愿者招募技巧、活动策划、风险管控、项目书撰写等);分层开展培训(新成立队伍基础班、成熟队伍进阶班);建立“1名导师+10支队伍”结对机制提供常态化咨询,每季度举办1期集中培训,全年覆盖200名负责人。
3.志愿服务活动与项目品牌打造:用好盘龙区志愿服务联席会机制,协助各成员单位制定全年计划并实行月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周召开联席会总结安排工作;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做好服务展示交流与项目动态管理,选取3-4个重点领域(关爱“一老一小、一残一新”、基层治理、民族团结、生态环保等)项目,配备专业导师提供全流程支持,辅导参加省市级展示交流活动或大赛,打造代表性、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4.“盘龙志愿”文化传播:在全区志愿服务队伍中挖掘聚焦国家战略、回应社会关切的代表性事迹,为“全国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储备资源;在“盘龙发布”“昆明市志愿服务发展促进会”公众号开设专栏,联合区融媒体中心投放社区宣传栏广告,每月5日前完成当月人物素材制作与宣推;12月结合12.5国际志愿者日举办年度志愿服务嘉年华(含志愿文化科普、服务集中呈现、风采展示、志愿者礼遇等)。
5.激励礼遇机制建设:在全区整合社会资源,设立盘龙区志愿服务基金池(含资金、代金券、物品兑换券、服务兑换券等),用基金池资源对2024-2025年盘龙区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银铜奖项目志愿者进行激励礼遇,试行成功后在全区推广志愿者礼遇机制;探索“志愿服务信义银行”,持续完善志愿服务管理激励体系,提升志愿者参与积极性。
通过以上工作,全面提升全区志愿服务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效能,营造“人人愿志愿、人人能志愿、人人享志愿”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四、承接标准
(一)承接主体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备有效登记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二)具有履行本公告主要工作内容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如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活动策划执行、品牌打造、人员培训等相关专业能力);
(三)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须按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社会工作部的要求,开展项目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在2026年内顺利实施并达成预期成效(实现志愿服务从零散化向系统化、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型升级,培育专业化团队与特色品牌,促进志愿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模式)。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须对我单位相关信息(如项目规划、数据资料、工作部署等)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六、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且预计费用低于采购限额,按照《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社会工作部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报名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
(二)提交资料要求: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3.执业许可及资质证明材料(如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等);
4.项目实施方案(需结合本项目主要内容与目标要求,明确工作思路、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
5.类似业绩材料(如以往承接志愿服务相关项目、社会治理服务项目的合同、成果证明等);
6.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三)投递方式
1.提供纸质响应资料一式三份,所有资料均应装入档案袋并予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接收方式为:现场投送;
3.投送地点:昆明市北京路2198号1栋158室;
4.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871-63129210。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按提交资料要求,将相关资料现场投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未报送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作废。我部将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从报名服务机构中选取参与的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