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41001000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新兴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进行全区统计普法宣传、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及培训,管理全区统计执法队伍,对全区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街道由中央、省、市和区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收集、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资料交换。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业务科、综合核算科和信息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昆明市盘龙区地方统计调查队;
2. 昆明市盘龙区普查中心;
因2024年机构改革,盘龙区统计执法大队撤销,人员转隶至昆明市盘龙区地方统计调查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
2昆明市盘龙区地方统计调查队;
3. 昆明市盘龙区普查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各项常规工作。督促指导各街道做好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保障,加强部门分工合作;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加强各项普查业务培训;开展普查综合试点,全面完成单位清查,做好普查登记各项工作。
(二)着力强化联网直报和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及统计服务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工业、农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批零住餐业等领域年、定报工作。做好统计年鉴编印,各项月、季、年度数据公布。
(三)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基层统计管理机制。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服务。狠抓“四上”企业入库及名录库管理工作。强化对源头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建立健全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制度,加大推广实施力度。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审核评估制度,健全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全领域、全方位质量评估和统一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
(四)精准开展统计分析预警。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作用,提高数据收集整理分析能力,加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主要指标监测,精准做好月度主要经济指标预警预报统计工作,深入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五)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为重点,以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相结合,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严查虚报、瞒报、漏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352255.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2255.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3159.26元,增长5.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93846.26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职级变动、岗位变动、薪级晋升、医保基数调整使得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卫生健康支出等指标收入增加;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使得项目收入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2024年度支出合计8400340.22元。其中:基本支出6938748.96元,占总支出的82.60%;项目支出1461591.26元,占总支出的17.4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9013.74元,增长6.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0001.78元,增长13.96%;项目支出减少310988.04元,下降17.5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职级变动、岗位变动、薪级晋升、医保基数调整使得基本支出增加;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38748.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34117.75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4631.21元,占基本支出的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1591.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专项统计业务项目经费1739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统计调查,发放滇源、阿子营街道社区专干补贴,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和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经费838227.26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了解盘龙区经济运行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管职能作用,完成本年度的经济普查任务,为区委、区政府制定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统计抽样调查项目经费4358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一体化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等项目,每个季度按时、保质完成全区抽中住户的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问卷、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问卷、现金和实物收支日记账的审核、查询、改错、上报工作。对质疑指标数据采取通过办事处查询和直接电话查询住户的方式确保数据质量的真实、可靠。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2255.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93846.26元,增长15.07%,完成年初预算的61.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2072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7%,完成年初预算的57.04%。主要用于保障盘龙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及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在年初预算时不确定是否有上级补助资金,均按无上级补助资金测算,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有上级补助资金。
2. 外交(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135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无预决算差异。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522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49473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5279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未发生需要使用“三公”经费的事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631.21元,比上年增加2026.06元,增长0.50%,由于人事调动导致干部职工人数增加,对水、电、办公用品等需求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资产总额823927.15元,其中,流动资产715012.77元,固定资产108914.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3099.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0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2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220.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41001111
(3-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4035329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