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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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经授权的除外)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和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计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4.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及服务价格的审批或上报。规范全区市场价格秩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组织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工作。5.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协调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盐业行政管理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12.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标准的监督检查,管理商品条码。承担工业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13.负责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有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辖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15.负责辖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规范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依法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下架处置;负责落实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16.承担上级交办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公平交易执法科、市场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与价格监督检查科、知识产权保护与商标监督管理科、质量计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小个专党建办。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联盟、金辰、青云、东华、龙泉、拓东、鼓楼、茨坝、双龙、松华、滇源、阿子营。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
3.盘龙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4.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投诉举报维权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
3.盘龙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4.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投诉举报维权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3人(离休0人,退休20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4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超编0辆。(我单位“三公”经费表中填列的车辆保有量41辆为账面上数值,由于历史原因,账上有15辆车未下账,实际实有车辆为26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一是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比2024年底净增加4981户。二是培育“名特优新”高质量经营主体。针对个体工商户数量巨大、点多面广、利益诉求多元化、发展水平差异化的特点,采取个性化措施进行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三是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转变办事方式和服务理念,将诸多事项优化合并,打破各部门“信息孤岛”从而实现各环节衔接闭环,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走向“集成”。
(二)树牢底线意识,筑稳“三品一特”安全防线
1.狠抓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狠抓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2024年完成区级抽检1721批次,并依法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严格落实食品抽检后处置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对配餐企业每月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三是开展元旦、春节、端午等重点节假日期间以及米线、白酒、乳制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有效的保障了群众节日期间及重点食品种类的安全。
2.强化药化械安全监管。一是开展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二是开展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飞行检查。三是落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12项,完成药品监督抽验18批次。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开展特种设备整治工作。包括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涉旅、涉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整治等。二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开展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三)助力知识产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打造知识产权发展新高地。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为抓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2024年盘龙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二是创造更多高价值知识产权。完成“盘龙区区域创新质量评价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宣传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1666175.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67037.82元,占总收入的98.7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99137.36元,占总收入的1.3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36214.94元,增长3.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50990.77元,增长6.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914775.83元,下降70.55%。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收入增加及丧葬抚恤金收入增加。2.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为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1801354.42元。其中:基本支出57581079.57元,占总支出的93.17%;项目支出4220274.85元,占总支出的6.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64812.45元,增长3.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02171.18元,增长10.99%;项目支出减少3837358.73元,下降47.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收入增加及丧葬抚恤金收入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2.聘用人员工资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81079.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025410.65元,占基本支出的92.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55668.92元,占基本支出的7.91%。人均费用120211.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20274.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知识产权经费项目经费56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经费。
2.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目经费14010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示范县建设。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061077.00元,主要用于后勤服务。
4.市场主体管理项目经费703597.00元,其中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经费419298.00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登记费用;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经费284299.00元,主要用于信用监管工作。
5.市场秩序执法项目经费954866.00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业务。
6.药品事务项目经费6005.94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抽检等工作。
7.医疗器械事务项目经费2240.00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8.化妆品事务项目经费32200.00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督抽检等工作。
9.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61300.00元,主要用于质量强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10.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19816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等工作。
11.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经费867410.94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工作。
12.科学成果转化与扩散项目经费27168.00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目经费33055.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活动。
14.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经费4433.97元,主要用于公益岗位人员保险等。
15.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目经费93100.00元,主要用于七个专项活动。
16.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经费22550.0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
17.其他普惠金融发展项目支出7371.0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6703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9%。与上年相比增加3696294.47元,增长6.47%,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1221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9%,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2011405)5640.00元;知识产权宏观管理(2011409)140100.00元,行政运行(2013801)27205122.3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802)4928577.00元,市场主体管理(2013804)703597.00元,市场秩序执法(2013805)954866.00元,药品事物(2013812)6005.94元,医疗器械事务(2013813)2240.00元,化妆品事务(2013814)32200.00元,质量安全监管(2013815)613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198160.00元,事业运行(2013850)7546403.61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28000.0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271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87.17%。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的费用补贴不再发放。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1638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1%,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44656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354000.00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3305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463449.6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175551.29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4433.97元,死亡抚恤(2080101)1320295.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0387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485073.38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443893.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1732321.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099)142591.1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退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99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130804)2255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30899)737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以上两笔经费为上级经费下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774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337747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转退休,缴纳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7000.00元,决算为448280.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7739.33元,增长179.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2000.00元,决算为448280.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9339.33元,增长18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8280.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7739.33元,增长179.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2000.00元,决算为448280.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故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小于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9339.33元,增长18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了2023年度的公用用车维修费,故2024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2024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故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处理投诉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在编实有车辆数为26辆,但由于历史原因,账上有15辆车未下账,故2024年度“三公”经费表及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2024年车辆保有数及车辆价值以账上数量41辆的价值填列。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3863.26元,比上年增加583376.42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缴了残疾人保障金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6568601.69元,其中,流动资产1381903.97元,固定资产30438177.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607640.00元,无形资产9654.44元(净值),其他资产131226.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0890.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3120.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3125.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1925.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3125.1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3125.1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相关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3.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73601111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 20251021033646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