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盘龙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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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缅怀先烈的作用,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按照区政府第十七届政府第89次常务会会议要求,现将盘龙区黑龙潭公园王德三、吴澄、马登云等烈士墓和茨坝小哨红军烈士墓保护范围划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名称
黑龙潭公园王德三、吴澄、马登云等烈士墓和茨坝小哨红军烈士墓。
二、烈士纪念设施地址
黑龙潭公园王德三、吴澄、马登云等烈士墓位于昆明市黑龙潭公园内;茨坝小哨红军烈士墓位于茨坝街道花渔沟社区小哨居民小组老鸦山。
三、保护级别
黑龙潭公园王德三、吴澄、马登云等烈士墓和茨坝小哨红军烈士墓均属于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范围
两处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按照文物保护范围划定,其中:黑龙潭公园王德三、吴澄、马登云等烈士墓保护范围为墓体以北25米,以南40米,东、西各20米为界,保护管理单位为昆明市黑龙潭公园;茨坝小哨红军烈士墓保护范围为以墓体建筑为界,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外延10米,保护管理单位为茨坝街道花渔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保护要求
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昆明市盘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