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510-10332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30 14:28
名 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090048)
文号: 关键字: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090048)

发布时间:2025-10-30 14:28
字号:[ ]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51014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5090048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往北尽头(靠近昆明机床厂)的茨坝收费站旁山体植被破坏严重,且范围仍在不断扩大。

办结目标

立即制止李建华取土行为,查清具体情况,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根据测绘分析、明确地类后,按照地类开展后续恢复,确保按期完成销号。同时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措施

(一)针对擅自开挖山体取土植被破坏的问题。由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立即制止开挖取土行为。调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立即开展立案查处。

(二)针对被破坏山体取土植被破坏后续修复问题。根据调查结果,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地类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由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加强管理、加强巡查,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巡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针对擅自开挖山体取土植被破坏的问题。2024年5月10日,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已现场制止,当事人已停止开挖取土行为。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改变林地用途及耕地破坏行为。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已进行查处。

(二)针对被破坏山体取土植被破坏后续修复问题。已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恢复,当事人已对整改恢复完毕,2024年10月16日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已组织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现场验收,各部门均同意验收。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问题。2024年5月15日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制定长效工作机制。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26日,盘龙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陈姝含0871-65726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