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160024)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160024。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云南省野生动物园位于金殿国家森林公园内,破坏生态,自2004年经营至今证照不全。 |
办结目标 | 督促野生动物园内1个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个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新入驻商家尽快办理相关证照。通过加强宣传和监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
整改措施 | (一)云南省野生动物园位于金殿国家森林公园内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由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市场监管局,昆明金殿国家森林公园加强监管。云南野生动物园加大森林公园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做实做细群众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召开周边群众座谈会向群众公开调查结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野生动物园园区内独立小摊点铺面证照不齐全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野生动物园内1个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个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新入驻商家于2024年5月27日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及营业执照。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云南省野生动物园位于金殿国家森林公园内宣传不到位问题落实情况。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27日办结。针对投诉的问题,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市场监管局、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昆明金殿国家森林公园、云南野生动物园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按职能职责加强监管;昆明金殿国家森林公园、云南野生动物园加强园区管理,强化森林资源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切实保护好园区及周围林区植被,并不断提升其观赏价值,向市民及游客提供良好的景区环境。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5月26日在林清社区组织召开了投诉件的恳谈会,向群众介绍了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认真听取群众对改善环境的意见建议,形成环境有人管,意见有人听,群众愿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野生动物园园区内独立小摊点铺面证照不齐全问题落实情况。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27日办结。云南野生动物园内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新入驻商家(盘龙区古月胡饮品店)已取得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云南野生动物园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2个新入驻商家(七彩孔雀商务点、虎山阶梯商务点)已办理营业执照。其中,七彩孔雀商务点,名称:盘龙区驰梦出行服务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虎山阶梯商务点,名称:盘龙区虎吃海喝冷饮店,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6日,盘龙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市场监管局、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陈姝含,0871-657267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