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6040014 )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6040014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11栋负一楼停车场部分区域被住户改为私人KTV,每晚22点后噪声扰民。 |
办结目标 | 依法依规保障小区配套设施按规划用途使用,维护小区业主权益。 |
整改措施 | 针对“云南映象负一楼停车场原规划为小区变电房区域,未按规划许可内容使用,被租户改为私人KTV,产生噪音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盘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 整改措施: (一)由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监管部门于2024年6月6日责令租户立即停止使用。 (二)由盘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物业恢复规划服务项目用电保障的变电房,按规划许可内容使用。 (三)由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提供规划图纸指导恢复。 (四)由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长效管理。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6月5日召开民情恳谈会,张贴告示,并组织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盘龙消防大队、盘龙区市场监管、盘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于2024年6月6日进行了现场再次研判,并已责令租户停止使用KTV。2024年8月19日,盘龙区金辰街道通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召集盘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谈碧桂园云南映象物业服务中心,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会议纪要》督促租户搬迁和拆除KTV影音设施,督促物业按照整改方案办结目标完成整改。2024年11月6日,租户已经完全搬迁和拆除KTV影音设施,物业恢复规划服务项目用电保障的变电房,按规划许可内容使用。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13日,金辰街道会同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盘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盘龙区市场监管局、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盘龙消防大队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王媛媛, 0871-657006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