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510-10333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30 14:49
名 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6090016)
文号: 关键字: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6090016)

发布时间:2025-10-30 14:49
字号:[ ]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51014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6090016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新迎北区9组团148栋后面新元路路口厨余垃圾散发恶臭,凌晨3-4点垃圾车收垃圾时产生噪声扰民。

办结目标

加强收集点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定期冲洗,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升周边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商户投放的垃圾含有少量的厨余垃圾,有异味产生”问题

整改措施:

(一)由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云南京环盘宸公司加强收集点垃圾清运力度,每天三次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每天两次冲洗地面,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由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巡查值守,对周边商户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商户将垃圾规范投放垃圾桶内,不随便乱扔乱堆;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消除抵触情绪。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针对“部分商户投放的垃圾含有少量的厨余垃圾,有异味产生”问题已于2024年6月17日办结。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已要求云南京环盘宸公司于2024年6月10日起每天三次加强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每天两次冲洗地面,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东华街道加强巡查值守力度,对周边商户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商户规范投放垃圾。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13日,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盘龙区科工信局、盘龙区市场监管局、盘龙龙泉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何秋辉,63329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