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310030)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310030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俊发盛唐城星河郡居民在2023年12月16日-2024年3月4日不定时玩摔炮,周边商家无证售卖鞭炮,产生噪声污染。 |
办结目标 | 联合多部门,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执法力度,增加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面,引导居民安全文明燃放。 |
整改措施 | (一)针对“部分居民群众主要是儿童未遵守规定时间限制燃放摔炮”问题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昆明市盘龙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 整改措施: 1.盘龙区应急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联合教体、住建部门开展学校、小区的宣传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加覆盖宣传面。 2.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加强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宣传,发现违法燃放、违法销售烟花爆竹问题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针对“2024年春节期间,部分居民群众未遵守规定时间限制燃放鞭炮,存在噪声扰民影响情况”问题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昆明市盘龙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 整改措施: 1.盘龙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盘龙区穿金路俊发盛唐城星河周边商户的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定期组织辖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2.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加强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宣传,发现违法燃放、违法销售烟花爆竹、产生噪音等问题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针对“部分居民群众主要是儿童未遵守规定时间限制燃放摔炮”问题。该问题已于已于2024年6月5日办结; 1.盘龙区应急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联合教体、住建部门开展学校、小区的宣传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加覆盖宣传面。 2.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加强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宣传,发现违法燃放、违法销售烟花爆竹问题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投诉人反映的“周边商家无证售卖鞭炮,产生噪声污染”问题。经查,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已于已于2024年6月5日办结; 经对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俊发盛唐城星河郡周边百货零售小商户检查,暂未发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2024年春节期间,盘龙区应急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联合向辖区商户发布了《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告知书》,由属地街道办事处逐户开展了宣传并要求商户签字确认。盘龙区应急管理局制作了《烟花爆竹安全购买燃放须知》,对辖区居民开展了宣传,倡导安全文明燃放,未发现该区域商家有无证售卖鞭炮情况。 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加强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宣传,引导居民安全文明燃放。发现违法燃放、违法销售烟花爆竹问题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2月5日,盘龙区应急管理局会同金辰街道办事处组织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丁记昆,0871—656328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