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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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督促区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依法行政。
(四)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八)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各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
(九)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管理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装备、设施。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建设监督指导科、法律事务科(加挂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法律顾问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加挂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加挂“盘龙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所属单位1个,是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827246.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27246.56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53646.56元,增长12.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3646.56元,增长12.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项目,如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专职人民调解员项目,全省法治政府创建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827246.56元。其中:基本支出7489901.70元,占总支出的54.17%;项目支出6337344.86元,占总支出的45.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53646.56元,增长12.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3201.7元,增长4.8%;项目支出增加1210444.86元,增长23.61%;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项目,如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专职人民调解员项目,全省法治政府创建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区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89901.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71719.90元,占基本支出的93.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8181.80元,占基本支出的6.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区司法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7344.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基层司业务项目经费2710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等服务支出。
普法宣传项目经费109437.00元,主要用于普法和送法下乡服务(包括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普法教育、法律基层行等服务)的相关费用支出。
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经费451904.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理案件补贴,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费用、案件回访评价相关费用支出。
社区矫正项目经费400175.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社区工作服务费用,及案件文书邮寄费用等。
法律顾问团项目经费525000.00元,主要用于区委区政府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27246.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53646.56元,增长12.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部分新增法治项目落地盘龙区,项目经费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45194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司法业务工作支出、普法宣传工作支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支出及社区矫正支出等。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67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子设备。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0690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0281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58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与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181.8元,比上年减少98018.2元,下降15.91%,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局全年平均人数较上年减少2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全体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盘龙区司法局资产总额1674863.01元,其中,流动资产914296.24元,固定资产750719.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847.4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0164.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1449.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501111
2024年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