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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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全区城乡就业工作、就业创业培训和失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范围内养老保险参统职工退休审批和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人才引进工作和补充;管理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解聘辞退、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称改革等工作。负责辖区劳动人事关系调整工作,监督、指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和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和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及社区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工资总额备案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参统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区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参统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核定、支付、兑现工作;积极探索企业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和各项活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基金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继续完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收缴及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协助税务部门进行社保基金清欠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本辖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2.对辖区内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管理、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做好失业登记,发放《失业证》。3.开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素质测评;开展劳务交流活动,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服务。4.开展就业培训工作,举办劳动预备制培训、转业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素质,为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条件。5.做好失业保险的核定、管理和发放工作,为失业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6.实施“再就业工程”,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尽快就业。7.做好解困工作,对困难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协助做好资产重组、减员增效、兼并、破产企业中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办理招用工录用备案手续,为企业做好用工指导。8.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和民办培训学校进行审批、管理、指导和检查。9.统筹管理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就业和输出服务;对外地来昆务工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办理有关证件、手续。10.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为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自谋职业者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后勤保障服务。11.接收、保管失业职工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12.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认证进行初审,并报上级劳动就业部门审核、发证。13.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审核、颁发《再就业优惠证》。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增加的职能:对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新增劳动力进行管理。
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制定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对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检查;3.拟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及时将保险费的支付、积存和运营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定期向保险对象公布养老保险费收入与保险金支出等情况;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基金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5.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办理承保、转保、接续、退保、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发放工作;6.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7.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各种资料,建立健全登记收发、领用制度,做到账实相符;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信访科、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加挂盘龙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牌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养老和工伤管理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科、盘龙区农民工服务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盘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
5.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6.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7.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3.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4.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是由于盘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6人(离休0人,退休7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重点工作是:
1.坚持“三个突出”,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夯实。
牢固树立“围绕人社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民生”的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二是突出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凝聚力”。严格规范党内生活,积极探索“联学+联建”开放式组织生活模式,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三是突出党建品牌引领,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人社党建工作融入全区“一心两廊三区四线”党建工作体系,打造“先锋为民 幸福人社”党建品牌,搭建“1+3+N”人社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实现以品牌创建锤炼队伍素质、带动业务发展、民生促进保障。
2.紧盯“三个抓实”,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扩大就业容量,稳步提升就业质量,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抓实重点群体就业,稳住就业“基本盘”。紧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帮扶工作,守稳守牢就业底线。二是抓实就业创业服务,打好就业创业“组合拳”。依托盘龙区创业创新平台,为“互联网+”和“+互联网”创业者提供了创业培训、投融资对接、商业模式构建等全方位创业服务。三是抓实技能培训,提升稳岗就业“掌舵力”。采取“培训+就业”订单式培训模式,联合一刻钟、京东物流等重点企业,实现“培训即入企”。修订出台《昆明市盘龙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培养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深入辖区(适当扩大到昆明市范围)走访生产、密集型用工企业,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发挥培训主体作用,真正培养满足企业针对性强、实用性高、劳动者满意的学徒技能,切实推动企业、劳动者实现双赢。
3.围绕“三个优化”,人事人才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政策导向,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发展队伍和发展路径,提升人事人才工作水平。一是持续优化人事人才发展环境。聚焦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面的短板和弱项,积极主动作为,从政策指引、政策解答和业务培训等方面入手,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管理,防范化解工作风险,实现“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二是持续优化人才服务。建立区级专家人才“揭榜挂帅”服务机制,开展“人才+产业+项目”专家服务基层行;精准服务辖区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作为全省唯一的县区级单位,到北京、上海、武汉、长沙等地,参加云南省“广聚贤才·共创滇峰”2024年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活动,为全区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招才引智。推动全省首个高层次人才会客厅和全省首家数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落地盘龙,并依托盘龙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人力资源服务专栏”,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引才、聚才、留才。
4.强化“四个重点”,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着力健全完善社保体系,推动社保提档升级,社保基础不断夯实,社保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一是重点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持续擦亮盘龙区五色“康乃馨”社保服务党建品牌,以扩面增效行动为抓手,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二是重点优化社保各项服务。落实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至1%,落实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至1%。在全市试点开展社保“康乃馨”行动“擂台大比武·能力大提升”活动,认真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围绕退休“一件事”、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等,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三是重点做好社保基金安全防控。开展数据比对筛查、疑点数据核实处理等工作,做好基金要情管理,四是重点做好居保兜底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群体代缴工作。
5.聚焦“三个着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坚持预防和调处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大力弘扬“枫桥经验”,综合运用“五治融合”治理方式,打造“易薪和解”矛盾纠纷化解品牌。一是着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通过扩权赋能、协作互助、共商共治等方式,与其他职能部门和街道基层调解组织联合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处机制,形成“一站一庭一中心+12个调解组织”闭环运行的“3+12”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模式,打造了“多部门联动、多主体参与、多渠道沟通”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和治理模式。二是着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着力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整合劳动仲裁、劳动监察职能和资源,建立“调解、仲裁、监察”一体式劳动争议案件联动办理和工作衔接机制,全面畅通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渠道。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6896973.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767758.68元,占总收入的99.9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9215.20元,占总收入的0.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349104.31元,增长5.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18969.11元,增长6.9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069864.80元,下降94.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行政运行收入增加,退休人数增加导致统筹外待遇发放金额增加;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8279625.23元。其中:基本支出29903480.09元,占总支出的16.77%;项目支出148376145.14元,占总支出的83.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69013.97元,增长5.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2431.59元,下降0.47%;项目支出增加10211445.56元,增长7.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正常晋升导致工资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03480.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49881.58元,占基本支出的9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3598.51元,占基本支出的6.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376145.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部门重点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工资决策系统维护专项经费80000元,主要用于实现网上办公,节约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公效率。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变动工作审批及我区机关工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及级别工资档次的审批,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审批,全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审批工作及全区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总量审批工作。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工作经费60363元,主要用于仲裁院办案经费,仲裁院以劳动仲裁调处力量为核心,通过联合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法院、区各街道、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劳动人事纠纷调处力量,已形成“1+X”多元联动机制,形成劳动争议处理闭环。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及时处理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多举措推动盘龙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构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3)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专项经费133680元,主要用于大力加强基层信息平台建设,切实保障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目前全区12个街道、100个社区共开通112条专线,因社区调整,新开通专线1条,拆机1条。通过持续不断的建设,各基层服务网点基本实现了社保业务全覆盖,相关业务市民不出社区即可办理,切实做到了“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各基层平台年办理各类业务近60万人次。
(4)其他项目经费等合计支出825705元,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促进城乡就业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计划及实施意见;认真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各项工作。
2.昆明市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6413660.12元,主要用于拨付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
(2)就业见习补贴11351300.00元中,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844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资金29113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
项目支出用于完成我单位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全年目标任务39000人,完成41207人,占目标任务的105.65%,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全年目标任务13900人,完成18387人,占目标任务的132.28%;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年目标任务8580人,完成10337人,占目标任务的120.47%。提供有效岗位全年目标任务27500个,完成28114个,占目标任务的102.23%。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4464人,其中:职业技能(创业)培训58个班2064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370人、脱贫劳动力职业57人、高校毕业生1349人、其他重点人群345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400人、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2000人。全区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36575人(省外转移517人,省内转移36058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593人(省外转移55人、省内转移1538);帮扶禄劝转移就业724人、提供就业岗位14443个。创业贷款全年目标任务217人,已完成246人,占目标的113.36%,其中,创业担保贷款全年目标任务130人,已完成151人,占目标任务的116.15%;“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全年目标任务86人,已完成93人,占目标任务的108.1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全年目标任务1户,已完成2户,占目标任务的200%。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了306名困难人员;审核认证140家企业吸纳1188名重点群体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
(1)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8434552.91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
(2)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专项资金47710329.84元,主要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外保障项目。
(3)职教幼教企业退休教师待遇补差专项经费9969583.21元,主要用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使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体现同岗同酬。
(4)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资金2400.00元,主要用于对企业离休人员的补助。
(5)市属改制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补助资金4071725.59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属改制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补助资金。
(6)市属21户转型公司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财政补助资金3411307.24元,主要用于市属转型公司退休人员养老金差。
(7)市属企业中组发〔2002〕13号文及813会议精神人员生活补助资金60018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市属企业中组发〔2002〕13号文及813会议精神人员生活补助。
(8)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
(9)社保业务工作专项经费156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会计公司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
(10)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1024648.24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及工作站电话费、水电费。
(11)全区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3889.21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伤保险。
(12)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32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监测企业2023年失业动态监测费。
4.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1)水源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361000元,主要用于松华坝水源区搬迁移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每人每年20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低保特困代缴保费区级补助资金156000元,主要用于全区低保特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保费区级配套部分,每人每年160元
(2)市级低保特困代缴保费专项资金39000元,主要用于全区低保特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保费市级配套部分,每人每年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06410.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增加12315815.77元,增长7.43%,完成年初预算的52.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472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完成年初预算的67.39%。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专项经费,工资决策系统维护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有所调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16873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2%,完成年初预算的51.4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项目由财政代编决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6273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008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年初未做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1400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职教幼教企业退休教师补差专项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支出渠道为本单位经费账户该项目结余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15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完成年初预算的98.1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元,决算为5132.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09.86元,下降31.0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5132.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09.86元,下降3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32.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09.86元,下降31.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5132.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09.86元,下降3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6055.65元,比上年增加9784.62元,增长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口径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福利费等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853741.42元,其中,流动资产10,299,966.19元,固定资产553775.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6294.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487.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901.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49.5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952.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52.1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52.1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601111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汇总)20251031033435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