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送达公告(杨少平等21名)
发布时间:2025-11-0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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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送达公告
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经数据核查比对,您在盘龙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在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丧失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事实,我单位已采取电话、短信、邮寄、公告等形式送达《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并邮寄《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但您一直未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
银行账号:53001975036051004077-00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失业保险待遇
联系电话 :0871-6319317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稽核科
特此公告。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在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20251106-21人)
附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在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