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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11-10364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1-10 11:49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盘龙266号路南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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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盘龙266号路南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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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盘龙266号路南段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盘龙266号路南段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白沙河片区青云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单位: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盘龙266号路南段,道路全长833.481m,道路红线宽度20米,道路级别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km/h,双向两车道,其中桥梁工程207m,盖板工程长度约8m,同时配建给水管线1081.5m,雨水管网3001m,污水管网442m,通信管线749m,电力管线758m,照明主电缆1798m,绿化2057m²等。

项目总投资4266.84万元,环保投资549.4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这些都可能对线路沿线及施工场地周围地区的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其中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主要措施为:1)施工场地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围护。(2)施工围挡上端设置雾化降尘设施,并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3)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过水池、沉砂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即三池一设备),对出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进行冲洗干净。(4)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为全密闭车辆,在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应减速慢行。(5)弃土和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做到及时清运,项目区内建筑材料堆放区域加盖篷布。(6)对临时表土堆场定期进行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并加盖篷布。(7)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道路定期洒水。(8)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缩短施工期。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地表径流、施工场地施工废水(养护废水、模板及设备冲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少量生活污水以及管道试压废水等主要措施为:(1)在施工占地内设置容积5m³的车辆过水池、沉砂池、过滤池收集处理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洒水降尘或施工工序。(2)施工区域设置截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3个,容积均为5m³)用于收集处理雨季地表径流,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洒水降尘,回用不完部分按照管理部门指定排水渠道排放。(3)在施工场地占地内设置15m³的沉淀池对施工场所有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小箱梁养护、模板及设备冲洗、场地冲洗。(4)设置5个容积均为1m³的水箱对管道试压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及洒水降尘。项目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措施为:(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2)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3)高噪声源安排在远离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同时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5m围挡。项目施工期间对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主要措施为:(1)土石方优先用于项目区内回填,不能回填的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往富民玉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用于生态修复。(2)建筑垃圾中的木材、钢材等容易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混凝土凝块等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3)生活垃圾采用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五)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土地利用影响主要是项目实施会使评价区用地格局发生一定的变化,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同时对占地范围及附近人工植被、鸟类和小型哺乳动物产生轻微影响。主要措施为:(1)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不得跨界施工。(2)避免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土石方尽量进行就地平衡回填,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及时进行清除,按规定运至弃渣场妥善堆存,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4)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植被恢复建议以“灌草”配置的方式恢复植被。(5)严格落实设计方案提出的配套绿化工程内容。(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和管理,向施工人员宣讲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保护宣传牌,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气,运行期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上路汽车行驶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等。主要措施为:(1)限制尾气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车辆上路。(2)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3)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4)对路面灰尘进行清扫,保持路面的整洁。

(二)废水:运营期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仅雨季冲刷路(桥)面产生的地表雨水径流。主要措施为:(1)对路(桥)面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2)道路全线实施雨污分流。全线布设雨水管网对路面雨水进行收集;全线布设污水管网对周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

)噪声运行期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主要措施为:1)定期检查与养护路面使路面保持良好的状态。(2)加强机动车管理。(3)在敏感点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4)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驶速度。(5)道路路面施工材料使用改性沥青降噪路面材料。

)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来往车辆、人群丢弃的垃圾及车辆洒落物,通过环卫人员对路面的保洁和清扫来防治,打扫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处置,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雨水管网污染水体;管网泥浆委托有关部门定期清淘,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风险运行期环境风险主要为较大交通事故导致汽油等泄露进入附近地表水体主要措施为:(1)道路管理部门应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2)一般应安排危险品运输车辆在交通量较少的时段(如夜间)通行。(3)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应当依照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4)对载有危险品,但未办理有关证件或车辆未按规定加装危险运输标志的车辆均不允许进入本区域行驶。(5)道路设置排水设施切断阀。(6)针对跨越东白沙河、临近凤凰河和东白沙河水库两侧的路段设置防撞墙及护栏。(7)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生态环境:营运期对生态的不利影响主要为随着交通环境改变、道路两侧规划开发活动的深入,导致项目周边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随之带来的生态格局变化。主要措施为:(1)加强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2)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3)通过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预防和减缓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盘龙266号路南段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64537279@qq.com

电话/传真:0871-63179896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尚义街199号四楼414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