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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12-10440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2-05 16:45
名 称: 2024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2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号: 关键字:

2024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2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12-05 16:45
字号:[ ]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5125

移交问题

盘龙区松华坝水库管理缺失。2024822日调查发现,松华坝一级保护区内老回流村已整体搬迁,但部分房屋尚未拆除,仍有部分市民到松华坝水库钓鱼,路闸和值守人员形同虚设。同时,还存在网箱养殖、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办结目标

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治理主体责任,加强水源地管理,加大巡查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水源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保障饮水安全。

整改措施

1.对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内老回流村尚未拆除的房屋进行排查,制定拆除方案,细化拆除时间表和任务分工。拆除完成后,及时清理清运建筑垃圾,恢复周边环境。

2.建立健全盘龙区松华街道原回流村路闸卡点管理机制,明确路闸卡点岗位职责,在路闸进口显眼位置安装公示牌,明确无关车辆及人员禁止进入区域,同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对路闸值守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3.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全覆盖。发现水库垂钓进行现场劝阻,同步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市民树立安全意识与生态保护理念,全力筑牢水库安全防线。

4.利用劝导站、宣传栏或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在中国水日”“世界水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贯彻《昆明市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向市民普及水源保护的重要性,释明在松华坝水库内进行游泳、钓鱼、偷盗水生动物等污染水体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及其违法后果,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松华坝水源的良好氛围。

5.对松华坝水库水面进行排查,拆除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对水库正常蓄水位线以下的漂浮物、杂草和库岸垃圾及时进行打捞清运,在劝返游玩人员的同时,捡拾库区垃圾。

6.加强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天不间断巡查。将水库容易发生垂钓行为的区域列为重点巡查区域,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禁止在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对违法违规依法查处。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对原回流社区遗留公房进行拆除整改,覆土回填,原址完成树种补植补种工作。

(二)完成路闸公示牌及监控摄像头设置工作,完善优化路闸卡点管理机制,明确值守人员岗位职责;主管部门不定期巡查,掌握值守动态。

(三)每年库区上游拦污栅在内的水面及周边区域设施进行维护清理,对拦截垃圾进行清理打捞,确保水面及库岸环境整洁。

(四)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对周边群众发放松华坝水库保护宣传资料,对无关进入库区的人进行劝导教育。

(五)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持续落实巡查值班制,及时并制止松华坝水库内从事网箱养殖、游玩、游泳、垂钓或其他任何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和执法活动,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劝离职责,配合松华坝派出所依法进行查处,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水源保护格局。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5918日,盘龙区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龙泉、松华、双龙、滇源、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20251121日,市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滇池管理局、盘龙区人民政府、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开展市级验收。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plqshb@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郑小妹 0871-65667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