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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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科学合理预防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盘龙区划定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青云、茨坝、龙泉、双龙、松华、滇源、阿子营等7个街道,划定图斑共502个,总面积11068.57公顷,具体面积和范围详见附件。
四、违反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昆明市盘龙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