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关于2026年度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规范采购项目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具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盘龙区审计局2026年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涉及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二、服务期限
1年,单项委托代理业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业务完成止。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由单项项目中标单位承担代理费。
四、服务内容
为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提供2026年度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委托为准。
五、资格条件
(一)比选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比选单位须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其备案信息,并提供登录后截图;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三)比选单位须提供2022年至2024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2年至2024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比选单位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比选单位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四)比选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且需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七)信誉要求:
比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附承诺书。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开评标场所设施等相关情况(包括提供场地照片、产权情况证明或场地租赁证明等材料);
(二)采购代理相关工作方案;
(三)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四)招标代理工作业绩及相应证明材料;
(五)报价函;(可根据自身的特点以及对项目有关难度、各项费用的估计,确定投标报价原则及有关承诺:投标报价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执行,可在合理区间内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六)其他。
七、公告期
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3日—12月25日17:00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71-65615544。
八、资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5年12月25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比选材料(一式两份)装定成册密封后,提交至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B座盘龙区审计局五楼504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