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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1-10563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14 10:07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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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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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盘龙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省、市税务局和盘龙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将2025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税务建设质效。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税务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第一主题”,作为教育学习培训的“必学必修课”。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支部“三会一课”、法治专题宣讲,结合“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线上线下联动学习,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开展专题研学,确保学深悟透、落地见效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8次集中学习,第一书记讲党课2次,组织全局性讲座4次依托税务总局组织开展“强基培训”43期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区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党委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牵头破解执法规范化、政策落实法治化等重难点问题,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融合,全面贯穿税费征管、执法服务等各环节,以法治思维引领税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抓好税费收入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深入基层调研收入情况,把准重点税源脉搏,并和班子成员一起研究对策。经常性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收入情况,争取理解支持。2025年,盘龙区税务局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二是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2025年,通过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享受退税红利,企业吸收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就业优惠政策,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让辖区内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线下举办税企答疑会、“政银企”联心座谈会,线上“纳税人学堂”直播培训及营商环境“大讲堂”,积极响应在政策推进落实过程中纳税人反馈的诉求。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2025年累计开展线下专场纳税服务培训10次,3062户纳税人参会;开展一对一辅导7次,辅导纳税人68户;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培训4次,对辖区1097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辅导。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区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要事项汇报,审议相关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文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全过程。2025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会议1次,从合法性、合规性就欠税企业税务行政强制从法律、政策层面及金三系统流程管控方面进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1次。二是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安排部署,拟定盘龙区税务局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图,并牵头各责任部门开展全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于2025年12月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统一对外进行公示。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安排部署,参与《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调研统计及反馈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完成市局法制科慧办平台推送第一至三季度处罚疑点数据复核及整改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配合盘龙区市场监管部门,每个季度按时向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及工作自查报告。2025年,对涉及单位采购合同按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按季报送《2022年至2024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和《2022年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情况统计表》4次;按照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安排,参加盘龙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二是配合盘龙区发改局,梳理涉及行政处罚失信信用修复办理流程,向盘龙区发改局报送2025年年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情况、及联合奖惩案例。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与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确定服务律师。2025年,法律顾问对107件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共出具110余份法律意见书,对盘龙区税务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提供了较好的法律保障和法理支撑。二是认真落实盘龙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按时督促本单位公职律师进行年检,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申请公职律师。2025年,共组织3名公职律师,陆续完成辖区内律师年检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组织开展2025年度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重点抽查及交叉评查工作。盘龙区税务局被昆明市级交叉抽取行政执法案卷共2卷,被盘龙区级交叉抽取行政执法案卷共4卷,其中: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1卷、税务行政许可(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百万元版)案卷2卷、税务行政强制案卷1卷。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及反馈工作,后续将按照通知要求将区级交叉评查通报及整改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并同步抄报上级税务主管部门。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开展2025年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25年,盘龙区税务局参与税务行政应诉2件(含一审及二审案件 ),共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3件,反馈昆明市税务局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1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内控监督平台高效运行,加强日常过错预警管理,及时开展疑点数据核查与整改工作。严肃执纪问责,聚焦节日期间和“八小时外”的作风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廉政约谈。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督察+纪检”协同推进,确保监督问责落到实处。2025年,召开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4次,通过内控平台经常性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注重加大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检查和巡察巡视问题整改督察,对存在执法过错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处理。二是做实政策跟踪问效。按照《政策适用与风险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做好政策运行日常监测,加强政策落实效应分析,堵住错享、骗享的政策执行漏洞,做到政策落实和风险防范一体推进。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政策落实的各环节全过程,对内外勾结、串通一气的,从严从快从实查处。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依托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将税务行政许可及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数据进行公示。2025年,全局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信息22条、税务行政许可信息47条,公示比例100%。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盘龙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确认信息并上报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统计表2次。四是深入开展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税务及发改部门相关要求,配合区发改局对2021年1月以来的招商及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存在出谋划策、参与配合、知情不报等问题,已将相关表格及报告反馈区发改局备案。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一是稳妥推进数字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数电票业务辅导,同时采取分发宣传手册、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展示、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培训活动等方式,加大数电票宣传力度,提升纳税人数电票实操能力。2025年,盘龙区税务局数电发票开票份数占比99.99%,金额占比99.77%。二是拓展智慧办税缴费渠道。围绕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的主题,不断改造升级办税服务厅与自助办税厅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2025年,在线征纳互动成功数量合计69645次,其中三方互动成功8467次,跨省互动成功114次。

(十)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紧密围绕税收核心业务,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主体责任,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顶层设计与组织保障,凝聚起普法工作的强大合力。依托税收职能的独特优势,全面开展多维度、立体化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精准普法实现税法知识在全社会的广泛覆盖。组织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引导新时代党员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走前头、做表率”;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新入职公务员见面会,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把宪法教育纳入任职培训必训内容,帮助新入职公务员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的价值观。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知识专题学习和测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5年,盘龙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有短板:少数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执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不足;法治专业人才紧缺,缺乏长效稳定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普法宣传实效还有差距。

三、2026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税务法治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认真组织税务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坚决守牢“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的底线,规范执法程序,以税收法治建设为主线,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二)持续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税务干部队伍法治意识的培养,针对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业务内容等方面组织开展培训,做好新入职人员执法资格备考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税能力,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支撑。

(三)持续开展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持续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好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建立“明责知责、履职尽责、考责问责”六责联动机制,创新开展支部“三讲”活动,一体推进活动阵地互通、党建业务互融、能力素质互促,有力有效发挥党建强大引领作用,实现税收党建业务同频共振,推动党业深度融合。

(四)持续深化推进税务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局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加大“三项制度”推行力度和覆盖面,规范执法,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有效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

      202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