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街道办事处关于清泉社区新就业服务阵地打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清泉社区新就业服务阵地打造项目
2.项目地点: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清泉社区
3.项目情况:金辰街道清泉社区辖区外卖配送员、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基数庞大,该群体面临工作强度大、社会保障不完善、社会认同感低及职业发展路径狭窄等宏观困境,也存在“休息难、饮水难、充电难、如厕难”等具体现实问题。对此,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拟在清泉社区打造机制健全、功能完善、参与广泛、成效显著的新就业群体服务矩阵。一方面围绕暖“新”之家综合服务中心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友好服务生态,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社区外围现有空间和区位优势打造集约、高效、实用的“服务驿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清泉社区样板”,实现新就业群体“服务有阵地、关爱有温度、发展有路径、生活有品质”的目标。项目包含方案设计、设施建设、外围氛围营造等内容,通过党建引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服务环境,让新就业群体从城市“边缘人物”转变为“主要力量”。
二、服务内容
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拟采购第三方供应商打造清泉社区新就业服务阵地。服务项目含方案、设计、施工、设施建设、外围氛围营造等。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质保期满截止。
2.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墙面与顶面基层处理及涂装(墙面平整度误差≤2mm,涂料环保等级达到E0级)、办公家具(符合《办公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装饰画、灯具(节能等级≥2级)、广告标识标牌(抗晒耐候性≥3年)等物质采购、安装以及外围氛围营造等服务。其中标识标牌含入口大型醒目引导标识牌(尺寸≥2m×1m)及云岭先锋新家园标识牌;外围氛围营造包括广场外围宣传栏(材质为防腐蚀材料)、榜样人物展示墙(采用磁性吸附式设计,方便更换内容)、休息座椅(同标段一座椅标准)、四季常青植物花坛(配备自动灌溉系统)等。供应商要确保设计方案落地效果与实际需求高度契合,同时提供后期运营支持建议,协助甲方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新就业群体归属感和满意度,推动阵地长效化运行,切实增强基层治理活力。
3.服务标准:需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50337)、《云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3/T-82)等国家、行业及云南省地方现行质量标准、环保标准。甲方在项目完工后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直至验收合格。验收程序:(1)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2)甲方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合格的,签署《交付验收单》;不合格的,书面通知供应商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
4.采购限价:预计投入48万元(含税),其中金辰街道办事处投入38万元,美团云南分公司投入10万元(美团单独支付)。所有交易相关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三、资格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3年内具有至少2个类似社区服务阵地建设或装饰装修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含质量、工期、售后保障);
(4)持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资料投送
(一)提供纸质响应资料一式三份,所有资料均应装入档案袋并予密封;
(二)响应文件接收方式为:现场投送;
(三)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7:00;
(四)投送地点:昆明市北京路1006号511室;
(五)联系电话:0871-65702017;
五、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内控比选,即在满足购买服务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要求,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同类业绩、服务承诺、报价、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优者为中选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伏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02017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