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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1-10604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26 14:5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花渔沟上游片区防洪能力及水环境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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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花渔沟上游片区防洪能力及水环境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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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花渔沟上游片区防洪能力及水环境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花渔沟上游片区防洪能力及水环境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

环评单位:云南十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翡翠花园北侧截洪沟、水团段截洪沟、玉器城东侧截洪沟、龙玉路截洪管、花渔沟引清管、龙欣路雨水管、玉器城污水管建设,以及龙玉路原雨水管和龙欣路雨水管清淤,配套建设沉砂池、沉砂池围栏、检查井等工程设施。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886.67万元,环保投资35.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施工材料的运输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清淤及淤泥临时堆存产生的恶臭,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尾气等。

措施:建设单位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并纳入施工合同。避免大风天作业,定期洒水降尘,必要时设置雾炮机降尘;开挖裸露区域、临时堆土用防尘布遮盖;运输车辆需加盖密闭。淤泥临时堆场四周设置施工围挡、定期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处置。施工机械应合理操控尽量减少设备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定期保养机械。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淤泥临时堆场余水、雨天地表径流。

措施:施工区各设置1个不小于5m3的沉淀池,用于收集处理施工作业面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区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施工区地表径流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噪声。

措施:建设单位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纳入施工合同。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时序,高噪声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22:00-6:00、中午12001400两个时段,确有必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公告周边居民,明确施工起止时间;在靠近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高噪声设备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22:00-6:00、中午12001400两个时段。加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维护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非必要时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淤泥等。

措施:施工区各设置1个带盖垃圾箱,用于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弃土石方、淤泥、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淤泥临时堆场四周采用土围堰,结构断面采用梯形,回填土表面铺设一层防雨布,上部用30cm厚的袋装土压实保护;底部进行压实处理,在压实基的基础上铺设1层至少1.5mm厚的HDPE防渗

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占地影响、施工对项目区动植物的影响、水土流失影响、对区域生态和评价范围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影响。

措施:项目施工期水团段截洪沟施工区域,应明确标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施工范围。禁止超出征地范围新增临时占地。禁止一切施工活动侵占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施工期应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超出征地范围新增临时占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降低水土流失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教育,严禁破坏施工沿线植被,严禁捕杀鸟类、动物。施工结束后利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临时占地区域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恢复初期应加强管护保证修复成效,确保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属于非污染型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产生或排放,运营期对区域环境质量无不利影响。同时,工程实施后可有效降低茨坝片区雨季发生内涝的风险,并且可保障花渔沟上游清洁雨水进入盘龙江,助力改善滇池水环境质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花渔沟上游片区防洪能力及水环境提升工程》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64537279@qq.com

电话/传真:0871-63179896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尚义街1994414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