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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1-10611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26 10:54
名 称: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乡村公共建设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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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盘龙区乡村公共建设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2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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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于2026123日印发了《昆明市盘龙区乡村公共建设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各相关部门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指导意见》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等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完善盘龙区规划许可体系,加强和规范昆明市盘龙区乡村公共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保障乡村发展需求,制定该《指导意见》。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经深入调查研究,论证确定制定该《指导意见》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后,起草了《指导意见》初稿征求了各职能部门、街道意见,并在盘龙区门户网站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建议。另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后,于2026123日印发,202631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试行)》共五章二十条,包括总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批后监管及竣工验收、延期及变更、其他以及附件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申报主体、审批方式及部门职责。

第二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明确了审查重点、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和各项办理时限以及批后公示等内容。

第三章批后监管及竣工验收。明确了开工前须多部门联合现场放线、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监管、完工后多部门联合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第四章延期及变更。明确了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审查意见有效期、延期申请和延长期时限以及规划许可证内容确需变更的5种情形。

第五章其他。提出了允许进行外立面提升修缮的情形,明确国家和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共8个,包括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四议两公开”情况说明、项目批前和批后公示、竣工验收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