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601-10606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27 10:14
名 称: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210045)整改验收公示情况
文号: 关键字: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210045)整改验收公示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27 10:14
字号:[ ]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5210045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溪麓南郡到清水木华小区之间的清水河段水体黑臭。

办结目标

清除河道内淤泥、枯树枝及破败枯叶,消除异味,恢复河道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针对“因降雨冲刷,河道内存在淤泥、枯树枝及破败枯叶导致河道底泥淤积,颜色发黑产生异味”问题。

整改措施:

(一)由盘龙区水务局组织人员于2024年5月25日前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除河道内杂草,清除河底淤积的底泥。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打捞出的河道内淤泥、杂草、枯树枝及破败枯叶。

(二)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联合盘龙区水务局对清水河河道定时巡查,在降雨后密切关注水体变化,及时进行抽排处理。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盘龙区水务局已于2024年5月22日立即组织人员清除河道内杂草、河底淤积底泥,打捞枯树枝及破败枯叶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12日,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会同盘龙区水务局组织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蒙倩,0871--6318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