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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1-10606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27 10:19
名 称: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270001)整改验收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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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270001)整改验收公示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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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5270001

投诉人反映: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国际交汇处健之佳总部不定时使用喇叭放广告,产生噪声严重扰民。

办结目标

切实采取措施,减少同健之佳总部喇叭方广告对周围居民的 噪音干扰,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保障群众满意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整改措施

针对“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国际交汇处健之佳总部不 定时使用喇叭放广告,产生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一)由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督促健之佳总部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严格把控活动时间在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21 时30分,并于举办活动前向周边居民公告,控制现场音量,在 休息期间不得使用高分贝音响。

(二)由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小坝派出所联合社区督促 负责人,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员工对噪音的认知,做出相关承 诺,严格遵照实施。

(三)由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对健之佳总部做好时间段 管控、活动审批、问题复核工作,并要求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严控噪音时间及音量,争取群众满意。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针对“昆明市盘龙区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国际交汇处健之佳总部不定时使用喇叭放广告,产生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问题已完成整改。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督促健之佳总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严格把控活动时间在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21时30分,并于举办活动前向周边居民公告,控制现场音量,在休息期间不得使用高分贝音响。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13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会同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联盟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董卫国0871--652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