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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1-10606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27 10:31
名 称: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X3YN202405220050)整改验收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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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X3YN202405220050)整改验收公示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2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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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3YN202405220050

投诉人反映: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南广场促销活动使用高音喇叭,产生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办结目标

切实采取措施,减少同德广场对周围居民的噪音干扰,形成 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保障群众满意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整改措施

针对“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南广场促销活动使用高音喇叭,产生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一)由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督促同德广场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严格把控活动时间在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21时 30分,并于举办活动前向周边居民公告,控制现场音量,在休息期间不得使用高分贝音响。

(二)由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联盟派出所联合社区、商 场对商场商户进行噪音扰民问题法律宣传,加强宣传引导,提 升商户对噪音的认知,做出相关承诺,严格遵照实施。

(三)由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对同德广场做好时间段管控、活动审批、问题复核工作,并要求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 严控噪音时间及音量,争取群众满意。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南广场促销活动使用高音喇叭,产生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问题落实情况:2024年5月23、24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联合多部门进行 噪声检测。同德广场已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控活动时间,举办活动前向周边居民公告,控制现场音量,在休息期间不使用高分贝音响。周边商铺经过相关法律宣传学习后,提升了对噪音的认知,承诺会严格遵照实施。复查后,涉同德广场 的扰民警情明显下降,情况明显好转。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13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会同昆明市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联盟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董卫国0871--652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