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X3YN202405240035)整改验收公示情况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240035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金实小区华秋园小区前物管(昆明华诚物业有限公司)侵占小区绿化带建设停车场。经投诉后该公司应付检查,仅拆除道闸拦车杆,道闸主体未拆除,且在5月20日再次安装一组钢制拦车杆,影响小区消防安全和商户经营。5月22日昆明办事处窗口回复此块地由华诚物业代管,与事实不符。 |
办结目标 |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该块用地。 |
整改措施 | “停车场证照不齐,没有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2024年5月20日管理方已拆除电子道闸停车杆,但电子道闸主体未拆除,确实增设有人工横杆一根”问题。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盘龙区交通运输局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盘龙大队 、盘龙区市场监管局 整改措施: 1.由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盘龙大队加强对经营性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对未办理备案手续擅自开展经营性停车活动的违规行为,由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盘龙大队、盘龙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昆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150号令)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开展经营性停车场经营业务。 2.加强巡查,由盘龙区金辰街道街道办事处组织约谈昆明华诚物业有限公司,不允许任何个人和组织未经审批安装闸拦车杆,道闸主体。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针对“停车场证照不齐,没有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2024年5月20日管理方已拆除电子道闸停车杆,但电子道闸主体未拆除,确实增设有人工横杆一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5月26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2024年5月27日召开相关部门研判会,2024年6月4日约谈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12日,金辰街道会同盘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盘龙大队,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消防大队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 。联系人员及电话:曹军,0871--657378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