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X3YN202406060016)整改验收公示情况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6060016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宝云社区俊发名城蔷薇花苑1栋A-6号商铺“俊壹餐厅”私占公共绿地设置车位,经营中产生油烟和噪声,严重影响环境和住户正常生活。 |
办结目标 | 通过督促餐饮商户规范设置、使用油烟净化器,减少油烟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恢复占用的公共绿地,提升周边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
整改措施 | (一)针对“俊壹餐厅私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设置车位”问题 整改措施: 1.对俊壹餐厅私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督促俊壹餐厅恢复小区绿地。 (二)针对“俊壹餐厅经营中产生油烟和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定影响”问题 整改措施: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昆明市盘龙区俊壹餐厅油烟进行监测,委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昆明市盘龙区俊壹餐厅噪声进行监测,根据出具的检测报告判定并开展下一步执法工作。 2.要求商户严禁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定期清洗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保证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按国家相关标准达标排放;要求商户尽量减少烹饪过程中的噪声,并提醒食客文明用餐,减少噪音影响。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俊壹餐厅私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设置车位”问题已于2024年7月17日办结。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已对俊壹餐厅立案调查,责令俊壹餐厅恢复小区公共绿地。俊壹餐厅于2024年7月17日对绿地进行了恢复。 (二)“俊壹餐厅经营中产生油烟和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定影响”问题已于2024年6月16日办结。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俊壹餐厅油烟及噪声进行检测,均未超标。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13日,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盘龙区科工信局、盘龙区市场监管局、盘龙龙泉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谭斌,0871--638177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