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送达公告(陈鹏、贾有东等7名)
发布时间:2026-01-2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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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贾有东等7名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经数据核查比对,您在盘龙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在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丧失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事实,我单位已采取电话、短信、邮寄、公告等形式送达《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并向您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
银行账号:53001975036051004077-00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失业保险待遇
联系电话 :0871-6319317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稽核科
特此公告。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在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20260114-5人)
附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在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