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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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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601-106109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28 10:29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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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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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昆明市盘龙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段: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盘龙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

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5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800余条,包括组织机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卫生医疗、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多方面多领域信息,转载转发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活动及重要论述,国务院常务会议信息等,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9场次,进一步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

依托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逐步实现对系统内所有办件的多维度统计分析,实时报备管理员变更情况,适时在关键节点“预警”,进一步预防漏办、逾期等问题。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6件(含上年结转7件),其中自然人273件,商业企业2件,其他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市场监管、发展规划、土地征收、物业管理等领域,答复率100%,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6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备案审查率均达100%,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动态清理涉及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文件,摸清家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强化审核,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校核、审批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安全防护,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严防泄密、暗链、错链等问题;适时调整网站栏目,优化页面布局,全面推进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序建设运维,不断推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坚持两手抓,既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也充分开发政务新媒体作为辅助平台传播快、受众广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

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政策文件发布解读、依申请公开办件等工作实现季度检查全覆盖,定期分析报告,坚持跟踪问效,以会代训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就疑难点工作争取上级点对点指导,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契机,结合反馈的问题和短板,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回头看”,确保相关工作开展始终锚定政治领航,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6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01

行政强制

15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84.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6

2

0

0

0

1

2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7

0

0

0

0

0

6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9

0

0

0

0

0

3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5

0

0

0

0

0

2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1

0

0

0

0

0

3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2

1

0

0

0

1

8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64

2

0

0

0

1

267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7

2

2

16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仍停留在程序性告知层面,如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了立项结果,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进展、变动、资金使用明细等关键信息的持续性公开不足。二是基层能力不均衡,尤其是具备法律教育背景的专业人才比较匮乏,加上部分单位人员变动频繁,对依申请公开内容是否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历史信息是否公开等问题,有时很难清晰地界定。

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源头管理和信息全周期管理,切实地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升级,以群众需求为核心,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政务公开从“单项输出”到“双向互动”,让公众清晰、便捷地了解相关重大决策的“来龙去脉”,让政务公开更接地气、更具活力;二是通过培训交流“强素质”,谋划从上位法到地方规章制度、辖区工作特点、行业领域特点等角度开展沉浸式培训,同时将信息公开申请办件流程、环节进一步“串联”,确保全链条可控可查,对于疑难件加强内部协调与申请人的事前沟通,提供指引,推动争议化解在前端,稳妥办理答复,降低行政复议、诉讼纠错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