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盘龙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不断提升,圆满完成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聚焦关键指标进行预警预测,撰写各类分析、约稿20余篇,不断提升分析研判能力,有效发挥统计“数库+智库”作用。二是健全政府权责清单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单清理,形成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5类21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等行政职权。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实施清单完成率、全程网办率、发布事项办事指南比例均达到100%。四是探索推行极简审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做好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即办件比例、跑动次数压缩比例均达到要求。五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抽查清单、抽查计划和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法步骤、职责分工和总体要求开展好监管工作。六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制度,落实“减免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开展容错纠错柔性执法,积极做好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工作,帮助和促使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七是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能力。与昆明中智法律服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制定《昆明市盘龙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等制度,不断加强统计监督机制建设。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及清理评估工作,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年内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和统计监督等重大事项,积极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年内共召开3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规定》等机制。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前置审查和双重审查机制,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请审查前,对其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有序进行。四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工作,依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有关程序规定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设立内设机构统计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全面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抓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贯彻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认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云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完善“五张清单”编制和动态更新。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制定更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依法对工业、商贸、服务业等55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调查核实群众控告检举的问题,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加强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作,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区统计系统的负面网络舆情,快速妥当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2025年全区统计系统无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和负面网络舆情发生。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落实《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以统计调查对象为切入口,举办统计业务培训34期,对2300余家单位3300余人次开展统计法治宣讲,开展“嵌入式”普法、“回访式”普法,提醒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2025年,全区统计系统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也无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财政、审计等监督无重大问题;具体行政行为无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研究制定《区委巡察机构与政府统计机构工作协调机制(试行)》《盘龙区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等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同高效的“大统计”工作格局。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数据汇总分析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三是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新媒体的宣传效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完成4件依申请公开件回复。四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推进统计诚信单位认定工作,年内推荐1家企业参加昆明市2025年信用典型案例征选。提升信用建设“双公示”数据质量。区统计局“双公示”信息的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迟报率、瞒报率“双清零”。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对信息化平台进行更新维护,加强与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上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动态,确保平台数据信息真实准确。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广使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全局8名行政执法人员开通云执法账号,严格应用“云执法”APP扫码入企检查企业。年内共录入行政检查数据55条,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数据录入。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全方位压紧压实统计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人员到位、保障到位、责任到位。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五年收官评估,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跟踪评估、通报反馈。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重点普法内容,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垂范,各科室、中心、队、各街道统计站紧密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年人均完成249学时学习时长。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统计大讲坛”等方式,全年组织专题学习50余次,培训干部730余人次,实现统计人员作风与业务双提升。实施年轻干部“精培优育”,构建多元培养体系,年轻干部履职担当成效显著。六是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兴媒体,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年内在微信公众号发布12期普法宣传信息,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视频被市统计局采用。
二、 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统计现代化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统计人员服务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的统计监督体系
深化改革任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完善举报制度,畅通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受理渠道,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四)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高标准做好数据提供、监测、预警、分析和研判,以更加敏锐的统计智慧为决策提供有力的统计监测预警服务。结合“服务万企三年行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精准加强统计服务指导。
(五)加大统计普法力度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领域、多层面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统计生态,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