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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4-108124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2-02 17:02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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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0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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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与盘龙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提升灾害救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对原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昆明市盘龙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预案》主要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昆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昆明市盘龙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预案和法规文件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盘龙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当周边地区发生灾害对我区造成重大影响时,也可参照执行。

四、工作原则

《预案》明确了四项基本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明确区、街道、社区(村)各级责任。

3.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救助格局。

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全过程管理,推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

五、组织指挥体系

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的最高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此外,根据需要设立临时专家委员会,为救灾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六、核心内容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预案》将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响应级别最高。各等级的启动条件和启动权限如下:

响应等级

启动条件(满足其一)

启动决定权限

一级

1.死亡失踪5人以上;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0人以上;3.倒损房屋5000间或1000户以上;4.干旱需救助5万人以上。

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决定,必要时区委、区政府可直接决定

二级

1.死亡失踪3-5人(不含5人);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2000人;3. 倒损房屋1000/500户至5000/1000户;4.干旱需救助2-5万人。

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决定

三级

1.死亡失踪1-3人(不含3人);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1000人;3.倒损房屋100/250户至1000/500户;4.干旱需救助5000-2万人。

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决定

四级

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50-500;2.倒损房屋50/100户至100/250户;3. 干旱需救助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决定2500-5000人。

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决定

特别说明: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救助能力薄弱的特殊地区,相关响应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七、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不同等级的响应措施在力度和范围上有所区别,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组织会商与指挥:召开灾情会商会议,研判形势,部署救灾工作。

2.派出工作组:根据响应等级,派出不同层级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核查灾情。

3.资金与物资保障:迅速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及时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并向上级申请支持。

4.救援力量投入: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力量、驻区军队和武警等参与救灾。

5.安置与保障:指导受灾群众安置,保障基本生活、医疗救治、防疫和心理援助。

6.基础设施抢修:协调抢修道路、通信、电力、供水、燃气等关键基础设施。

7.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统一、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8.灾捐赠:视情况组织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

八、灾后救助工作

《预案》详细规定了灾后救助的三项重点任务:

1.过渡期生活救助:对因灾无房可住、在外安置、生活来源短缺的群众提供过渡性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

2.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明确由区政府负责,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保险补偿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科学选址,确保重建房屋符合抗震设防标准。

3.冬春救助:在每年冬季和次年春季,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进行专项救助,确保温暖过冬、安全度荒。

九、保障措施

为确保预案有效实施,《预案》从八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要求:

1.资金保障:将灾害救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快速核拨机制。

2.物资保障:科学规划储备库点,合理确定储备规模,建立紧急调运机制。

3.交通、通信和信息保障: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畅通,建设覆盖区、街道、社区(村)的灾情管理网络。

4.装备和设施保障:配备专业设备,统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

5.人力资源保障: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基层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6.社会动员保障: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建立对口支援机制。

7.科技保障:开展灾害风险调查,鼓励科技研发和应用。

8.宣传、培训和演练:常态化开展科普宣教、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

十、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需制定落实本预案的工作手册和行动方案。预案自印发之日(2026123日)起生效,原2021年版预案同时废止。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