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区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盘龙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开展法治建设,构建“党建引领、制度筑基、执法规范、为民普法”的工作格局,各项任务均已落地见效,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为主体、法治机构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检自查,继续深化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干部学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制定《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把新修订和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本年度必学清单,利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局大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解读,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学规、学法进一步走深走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符合持证要求的人员参加考试,及时清理退休人员、调离本单位人员资格。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实现法律审核全覆盖,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坚持依法行政,筑牢自然资源法治根基。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流程优化与服务创新为抓手,提升项目审批效能。优化审批流程,打破传统审批壁垒,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双机制,在勘测定界验收备案、土地证分证和规划条件核发、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审批时限明显压缩,荣获多家单位的高度赞誉。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探索推行极简审批。积极与税务、住建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助力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提质增效。盘龙区交三桥办证点作为全省第一家“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与“同城通办”试点,深入推进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体制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地把原需跑三、四个部门才能办完的事项减少为1个办事环节,优化了办理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限,全过程仅“一套资料、一窗交件、一次受理、当日办结”,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真正实现登记财产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三是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有关要求,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年初列入计划的11个抽查计划,现已全面完成,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透明。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坚持精简优化统一高效的原则,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优化权力事项,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土地确权、规划审批等政府信息62条;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件32件,配合上级部门答复17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依法依规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加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着眼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作用。重点修订完善《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业务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目前,正在开展的盘龙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严格落实。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制定印发《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试行)》,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政府网站等渠道,全面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拍照、制作询问笔录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共出具法制审核27个,审核率100%。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用地主体的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严格查处土地违法案件,遏制违法用地行为。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救助野生动物。
五、认真贯彻法治为民,多元预防化解纠纷
一是首创全省单户避险搬迁样板,针对阿子营街道两处仅威胁单户的小型滑坡隐患(治理费效比低、且房屋质量较差差),主动突破常规整村搬迁模式,在省市指导下精准制定单户搬迁方案,实现财政资金高效利用与隐患彻底消除;协同攻坚提速项目落地,通过“市区联动+、街道协同、技术支撑”机制,高效完成新址选址、用地协调、成本控减(降低技术文件编制费用)及用地审批,同步整合松华街道整村搬迁项目。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把行政执法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普法教育,减少违法行为带来的损失,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和引导。紧贴自然资源规划管理职能特点,抓实抓牢自然资源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利用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25日 “全国土地日”、8月29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 等普法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合理使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导群众合理维权,力争提前化解矛盾纠纷。
六、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要求,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及时开展定期评估、动态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位规定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协作,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工作交流、业务研讨,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处理。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未出现因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形。
七、工作亮点
(一)探索土地临时利用,以政策破冰降低企业用地门槛。
深入践行党中央关于存量土地盘活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大量空置用地亟待盘活的实际,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机制,通过“政策保障+机制协同+产业导入”多元模式,广泛听取社会企业意见建议,研究并制定《盘龙区关于规范空置用地临时利用实施细则(试行)》。该举措通过联合审查备案,切实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文件印发后,市场反响强烈,得到众多企业认可和支持,目前已有多家企业报送空置用地临时利用方案,主要用于运动公园、美食街区、生态停车、科普教育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以“存量改革”撬动“发展增量”,为盘龙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以详细规划革新引领精细化空间治理。
随着《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昆明市详细规划技术准则》《昆明市详细规划成果规范》等新政策密集出台,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迎来重要变革。新体系采用“分层级”编制方式,将详细规划划分为单元层次和地块层次,逐级深化传导规划要求。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详细规划全域覆盖,2025年制定了城镇单元控规新编与修编计划,通过逐个单元分析明确工作路径。二是全面推进26个规划单元的新编与修编,重点加快已启动单元的成果编制与报批入库,并结合城市更新、重大项目落地等需求动态调整,按需开展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和局部新编工作。
(三)创新突破,率先构建乡村公共建筑规划许可新规范。
区自然资源局立足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流程、标准与要求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昆明市盘龙区乡村公共建筑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的提出是全市首创之举,彰显了区自然资源局在面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时主动谋划、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该指导意见将为指导和规范盘龙区村庄地区规划建设活动提供坚实依据和保障,推动乡村建设管理迈向制度化、精细化新阶段。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内容,积极创新学习模式,扩大学法覆盖面,不断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林草领域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加强巡查、检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借助巡查、检查及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宣传培训,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