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盘龙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部署要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各责任,完成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民生安全的能力得到加强。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申报承诺制,显著减轻了办事群众负担,连锁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29户,盘龙区各类经营主体总存量为242763户,其中企业93717户,个体149046户;新增经营主体29324户,其中企业9177户,个体20147户;注销经营主体30745户,其中企业7595户,个体23150户;药品经营许可585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524户、医疗器械备案876户、特种设备登记2493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29886户、食品经营许可证4965户、食品生产许可证40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24户、食品摊贩备案卡2223户。二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企业进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对28269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个体工商户76193户,10259户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按照“应归尽归”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将涉企信息通过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进行归集共享公示,共归集共享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44643条,归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957条,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68条,帮助1335家失信企业、7478家个体工商户、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修复,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完成我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有关工作,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挂牌运营全链条服务,完成昆明市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承办工作,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推进盘龙区域布局与区域质量专利导航项目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建设工作,聚焦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了“守护消费”铁拳行动,重点整治电商领域商标侵权问题,“两节”、两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商标侵权专项、2025年盘龙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2025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侵权食品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累计查办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3件,移送商标侵权违法线索15件,专利申请2502件、授权2788件,商标申请6438件、注册4415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达60038件,每百户市场主体拥有商标64.87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465件,占发明专利总量的33.94%;海外发明专利授权99件,PCT国际专利申请累计121件。版权登记持续活跃,软件著作权登记达15621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坚持以促进政府决策科学性和公信力一体提升为目标,严格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是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组织完成《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内控管理制度》《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28项内控制度修编,制发实施《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坚决做到“三重一大”决策会前合法性论证、意见建议征询,采取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进行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30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00余件,开展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研究9场次、485件。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持续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与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聘请顾问团队4人,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审查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6份,审查合同协议14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余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民事诉讼2件;参与我局377件行政处罚案卷、58件行政许可案卷自评自查及集中评查工作,其中43件行政处罚案卷评为“优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不合格”案卷数均为0。培养储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干部4人,不断扩大公职律师覆盖面,目前公职律师队伍2人,累计参与法律咨询及决策研究38场次。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在我区落实落地,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各部门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护和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完成盘龙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形成年度评估报告并通报至各成员单位,针对评估发现的51份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向涉及的14家单位发出核实整改函;开展常态化公平竞争网络抽查工作,2025年组织开展了4轮次网络抽查,共抽查政策措施类文件209份、采购招标类文件82份,发现有6份政策措施类文件和14份采购招标类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均已向各相关单位发出整改建议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并对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协助审查,2025年来共对相关单位的22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
坚持以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路径,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将规范公正、包容审慎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全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制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统一使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梳理制定《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68项事项检查对象、依据及形式,严格执行每月1—15日“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日常做到无事不扰。二是压实责任链条,聚焦重点领域执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校园餐”食品安全整治,共计检查学校(园)1100余家次,检查集体餐饮配送单位80余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00余个,下达责令整改30家,立案15件;有效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现正常开展生产活动的31家肉质生产企业进行了100%覆盖检查,组织集中食品安全培训1次,约谈1次,检查肉制品经营单位1872家次,立案9件;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85家次,立案60件;有效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盘龙辖区现有养老机构食堂10家,区市场局与民政部门,街道等密切联合全覆盖加强监管指导。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全区登记包保主体18203户,包保干部613人,2025年各级包保干部通过督导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678条,均已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处置,2025年累计开展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52批次,抽样品种涉及米面、粮油及肉、蛋、蔬菜、预包装食品等30余个类别,覆盖了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各个节假日以及商场超市、学校景区等地点。通过开展监督抽检,累计发现140条不合格食品案件线索,现已完成135条案件的核查处置,所有不合格食品均已进行下架召回和停止销售,并对涉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抓实药械化安全监管:盘龙区全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完成164户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工作,立案查处1户,下达责令改正82份,对我区疾控中心和31家疫苗接种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检查化妆品经营和使用企业396家次,发现违法问题12家次,已全部立案查处,检查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次、经营和使用企业574家次,坚持用最严格的监管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共计31件,其中药品案件12件,医疗器械案件9件,化妆品案件12件。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全年查处涉及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殡葬用品等领域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9件,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完成218家经营主体全覆盖摸排、约谈与检查,查处非法改装等案件14件,持续开展电线电缆、儿童学生用品、燃气具、消防产品、充电宝、安全帽、建筑保温材料、玉石饰品等十余类重点产品专项检查,累计排查经营主体数365家次,监督抽检32批次,对发现问题均依法处置。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涉旅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和电梯隐患专项排查和维保质量监督检查整治、电梯安全应急演练等工作,共检查使用单位1105家,检查特种设备11851台(条),其中锅炉35台(次),压力容器619台(次),电梯10174台(次),起重机械727台(次),游乐设施18台(次),厂(场)内专用机动车241台(次),客运索道4次,燃气充装站5家检查21(次),燃气压力管道12条,检查餐饮燃气2128户。发出安全监察指令348份,发现安全隐患824条,已整改769条,未整改的正在整改中,立案查处53起。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制定《昆明市市场监管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把关,确保行政处罚案件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2025年我局公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8项,适用案件数19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2项,适用案件数402件,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3项,适用案件数113件,从重处罚事项清单9项,适用案件数372件,免于处罚事项清单2项,适用案件数0件。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提升依法行政公信力
坚持以健全监督体系、收紧权力约束作为着力点,系统纠治监管执法履职乱象,切实扛牢市场监管职责使命。一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协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政协委员提案14件、协办政协委员提案10件;试点建立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2家,全方位加强涉企检查行为监督,落实日常提醒督促和个别警示约谈,防止随意检查、选择执法,面向企业群众公开投诉举报途径,对企业反映的检查不规范问题及时核查处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执法监督。组建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小组16人,采取“执法办案部门自评自查+法制审核部门集中评查”方式,系统强化案卷审查,随机抽取69件行政处罚案卷,对照评分标准“一卷一表、一案一评”开展案卷评查打分,找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推选优秀典型案例学习借鉴,有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和“三书一函”承办相关工作,认真听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意见和建议,并在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中予以落实,协助人民法院办理相关的司法协助执行工作,结合区司法局出具的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及时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醒谈话,全力维护司法权威。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权利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推动市场监管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今年以来,主动公开食品抽检通告、“三公”经费预决算说明、执法普法履职报告等信息50余条,依申请公开群众咨询、意见、投诉等等各类信息61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坚持以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根本准则,全力支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切实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一是高效处理投诉举报。持续深入开展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强化应急投诉处置工作,针对涉及校园食品、电梯等敏感领域的投诉,实行“接诉即办”机制。做好相关投诉的分类、跟踪以及整理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并妥善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共受理群众电话咨询13612件,依托12315、12345平台接收投诉举报39691件,较上一年度减少8064件,在消费纠纷解决途径拓展方面积极推动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建设,成功建成ODR企业81家,借助ODR企业平台,为消费者成功解决消费纠纷1449件。二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继2024年在佳园社区揭牌成立昆明市首家多元化消费纠纷联调站,2025年10月,昆明市第二家多元化消费纠纷联调站在盘龙区金辰街道金实社区挂牌,现已正常开展联调工作,多部门合力调解的消费纠纷难点、堵点案例共12例,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万余元。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引领企业与消费者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了消费纠纷的解决效率和消费者满意度。三是溯源复盘,抓实回复应诉。严格执行《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盘龙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案审研究等方式,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加强案件纠错原因分析,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质效,全年累计办理行政行政复议案件235件(投诉举报类224件,行政处罚类2件,政府信息公开9件),已审结182件,其中维持我局处理决定的有96件,确认我局程序违法的有7件,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的有56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有23件,未审结53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原告已撤诉),行政复议被变更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较2024年度实现“双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法治素养
坚持以提升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目标,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为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组织制定并动态调整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12项年度普法工作重点任务,明确重点宣传内容、主要宣传对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科室、普法对象及活动形式,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推进。将法治素养和普法能力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托党组会专题学法、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等方式,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抓实执法人员培训。聚焦主责主业,鼓励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时,积极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讲解维权途径和方法;向经营者宣传其应尽的法定义务,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通过发布消费警示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推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业务时,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过程中,贯穿于案件调查、处罚告知及送达全流程,主动向行政相对人、管理对象及案件向当事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和解释说明,使行政监管执法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采取集中培训、案例研讨、在线学习等形式,覆盖919人次、共计11177.5小时,促进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普法宣讲能力提升,鼓励执法人员融合执法日常开展以案释法,形成人人都是“普法员”工作格局。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整合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传统阵地,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民法典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推送消费提示警示10期、普法动态20余篇、普法小课堂24期,发布图文、短视频等通俗易懂普法产品,在涉企行政检查专项中,走访企业普法共355户,入社区普法2次,进学校普法14次,有效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取得的成效及亮点
(一)监管方式创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共走访企业共计259户,宣讲企业合规指南,明确经营风险,从源头预防违法。联合检查避免不同部门对同一家企业多次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设置盘龙区涉企执法监督投诉渠道,同时在企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2家,通过征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二)执法模式创新。构建起“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监管执法模式,增强了经营主体的信心,间接实现提振消费。
(三)重视企业行政合规建设。我局梳理出合规指导事项163项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在对照《盘龙区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内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步由承担指导职责的业务科室,对照清单事项,指导机关各业务科室、基层市场监管所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开展涉企合规指导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干部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持续提升。二是干部队伍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本领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还有待提升。面对庞大的监管对象,新问题层出不穷,老办法管不住新事物,对于执法办案人员需针对性开展专题系列培训,加强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法律顾问工作倾向于诉讼,前期行政执法指导性不够,需补足法律顾问经费,对重点领域开展法律指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虽总体上较好地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职责,但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监管能力有待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覆盖面不足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自身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规履职能力,将法治建设融入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方位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切实以法治化、现代化市场监管治理水平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