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百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下水超采案
发布时间:2026-03-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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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百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3*****1G
法定代表人: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水罚字〔2026〕1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违法事实: 2025年12月17日接到盘龙区节水办转办:云南百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盘龙区双龙街道野鸭湖存在超量取水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当天现场对云南百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盘龙区双龙街道野鸭湖存在超量取水的问题现场进行了核查,发现云南百大物业服务有限送公司确实存在超采地下水的行为。现场对云南百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超采地下水一事接受询问调查。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处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月28日
处罚机关:盘龙区水务局



